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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个结果
  • 简介:埃尔文·多伊奇教授是德国当代侵权法的权威学者,其关于过失理论中的内在注意义务与外在注意义务的区分在德国具有重要理论地位。多伊奇教授认为,内在注意义务本质上为一种智识—精神过程(einintellektuellemotionalerVorgang);而外在注意义务体现为能够产生直接外在后果的正当行为。认定过失应当同时考察是否违反上述两种注意义务。此外,违法性及因果关系要件与过失要件时常发生紧密牵连。多伊奇教授明确反对将过失降格为客观的义务违反,仍然坚持传统的三阶层归责理论,尤其是坚持过失中必须具有作为主观性的内在注意义务。在认定责任时,既可以在因果关系要件中考虑特别意外的事件的地位,也可以在过失要件中进行裁量。多伊奇教授上述理论对反思我国侵权法理论不无益处。

  • 标签: 内在注意义务 外在注意义务 过失 违法性 因果关系
  • 简介:新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方面做出了较大改革,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本文就公司资本制度的概念及类型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内容,从而探讨新公司法改革资本制度的意义,以供参考。

  • 标签: 新公司法 改革内容 资本制度 意义
  • 简介:中国现行的周岁计龄法是借鉴西方的产物。帝制时代通行的计龄法是不很稳定的虚岁计龄法,因该时代呈现国家与社会的两重分立,由此产生的计龄标准也往往多变。清末以来,计龄方法逐渐西化,以生日为判断标准的周岁概念渗入宪法、民法、刑法等法律中,但民间对周岁的使用仍存两可态度,形成虚岁与周岁在民间与法律中并行的状态。近代计龄法转变的根本原因在于权利观的转变,即帝制时代的权力本位逐渐向西方式的权利本位转变。这是权力行使与权利保障精确化的内在共同要求的结局。因此,从虚岁到周岁的变化反映了中国法律从传统到现代、从恩赐到权利转变的一个侧面。

  • 标签: 虚岁 周岁 计龄 西学东渐 权利本位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及期货市场的不断发展,仓单质押作为仓储业增值服务重要组成部分,在为仓储公司或物流公司(以下简称“仓储公司”)拓展服务项目的同时,也日渐成为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盘活积压库存、拓宽融资渠道、增加流动资金的一种手段,并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及发展中小企业客户市场的新渠道。

  • 标签: 仓单质押 融资业务 意义 公证 经济体制改革 中小企业
  • 简介:争端当事国的单方面石油活动要想成为海洋划界的考虑因素,必须通过其单方面石油活动证明存在临时协议、默认、明示或默示协议。由于临时协议仅具有历史意义,而明示协议在实践中又不可能出现,那么只能寄希望于默认和默示协议。主张默认或默示协议的当事国,负有很高的举证责任,而成功的先例更是寥寥无几。其他声索国在南沙群岛附近海域非法实施的单方面石油活动,一直为中国政府所反对,自然不能作为日后海洋划界的考虑因素。

  • 标签: 单方面石油活动 海洋划界 临时协议 默认 明示或默示协议
  • 简介:作为宪法研究的重要方法,规范宪法迄今在我国已获得相当发展,但由于缺乏违宪审查制度的配合,我国的规范宪法成果目前只能停留于思想启蒙和学者自道。而规范宪法的僵局同样映射出宪法实施的僵局。如何在制度阙如的背景下克服宪法实施的困境,便成为规范宪法学者必须面对的难题。源自德国的部门宪法对此提供了重大启发。德国法对于部门宪法的研究主要在于借由"宪法分则"的确立,发挥宪法规范对于各个社会功能领域的辐射和渗透作用,但对于我国而言,部门宪法的引入或许能够为无法与制度实践衔接的宪法释义学提供试炼的场域,并最终反向促进宪法基本权释义学的提升,以及宪法的现实落实。

  • 标签: 部门宪法 规范宪法 国家目标条款 基本权利
  • 简介:基于法理学和海商法的特点,提出海商法基础理论是对海商法学起到支撑作用的最为基础或一般的原理,是关于各种海商法律现象内在蕴含的普遍性规律的抽象理论概括,内容包括海商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法律关系、地位、价值目标、基本原则、法源、生成、沿革、制度体系和解释等。基于中国海商法基础理论研究现状,指出中国海商法学界对于海商法基础理论尚无全面、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其他法律部门的基础理论研究对海商法基础理论研究具有借鉴价值,并指出研究海商法基础理论对于完善海商法理论体系、提升海商法理论研究品位,正确引导海事立法与海事司法实践和正确指引航运实践,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应当重视海商法基础理论的研究。

  • 标签: 海商法 基础理论 研究现状 研究意义
  • 简介:法家思想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春秋战国那个动荡的年代留下了绚丽的一笔,为秦国的兴盛和统一全国发挥着功勋卓著的作用。汉朝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学说成为显学,历代封建统治者以儒家的仁义礼智信治天下,似乎法家思想退出了中国的历史舞台,其实不然。实际上法家思想被儒家学说所吸收形成大儒家学说,即大多历史学家所认为的"阳儒阴法",法家思想隐藏在儒家学说的面纱之后,成为统治者驭民之术。法家思想中许多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对于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的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仍然具有现实价值。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法家思想,以淘出其中的金石。

  • 标签: 法家思想 法治 依法治国 价值意义
  • 简介:2016年2月10日出台的《关于合同法、债法一般规则与证明的改革法令》对法国的债法部分进行了全面修订.在我国民法典制定的语境中,这一比较法上的最新立法例无疑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法国新债法改革中有关情势变更中“情势”范围的界定以及合同变更或解除的选择,有关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规制,有关不当得利与非债清偿的区分以及当事人主观状态对受领人返还范围的影响,有关合同解除的类型以及解除后返还范围确定等问题的规定,均对我国现有制度的完善具有借鉴意义.

  • 标签: 法国债法改革 情势变更 不公平格式条款 不当得利 合同解除
  • 简介:反对把法治与德治相对立的观点,认为政治民主、社会正义、保障人权、公民平等自由等原则的确认,并成为一个国家或社会维系社会合作、规范人们行为的基础,这是这个国家或社会进入法治文明状态的表现。而法治文明价值寻问的重心在于人并非作为法的对立面而存在的,人永远是法治的目的,法治总体现着独特的人性立场,表达着对人的基本价值、人的生存意义、人格尊严的人文关怀,这说明法治文明与一定的德治是相通的,法治文明中所表达的德治内容包含如在处理人与法的关系上主张以人为本,强调人的理性在法律生活中的重要性,主张自由、平等、人权、正义等价值追求等。

  • 标签: 法治文明 法治价值 德治
  • 简介:黑格尔将'行为'界定为主观、道德意志的外在表现,即'行为'应当是'有意'的。受此影响,刑法学界的黑格尔学派将行为表述为'具备责任能力的人在意志支配下实施的举动'。这种行为论在促进间接正犯论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处罚的漏洞'。李斯特以降的行为论实际上都是在坚持'有意性'的同时修正黑格尔学派行为论。但在说明过失犯以及不作为犯的'有意性'方面,各种行为论都遭遇了不同方式的困境,也都在谋求某种方式的突破。近年来兴起的'否定的行为概念'('个人的回避可能性论')试图以'回避可能性'取代'有意性'来说明行为的本质属性。虽然该理论尚未成为德日刑法学的通说,但在统合作为与不作为,说明过失犯的行为性等方面,该理论已经显现出了独特的优势。

  • 标签: 行为论 有意性 否定的行为概念 个人的回避可能性论
  • 简介:自19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期,生态问题被受到人类关注,人类开始正视污染对人类社会的冲击,生态问题成为众多学者、思想家广泛研究的问题。高校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教学,帮助学生把握科学理论体系,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看待生态问题,从而理解生态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现实意义

  • 标签: 生态马克思主义 高兹 生态理性 现实意义
  • 简介:厘清学校在学生安全管理中的注意义务和合理限度不仅有助于校园安全事故中双方责任的认定,更有助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通过对244例中小学学生安全事故司法案例的研究,发现学校在因学生之间行为、体育教学及竞技性活动、学校场地及设施以及学生自身原因引发的事故中具有不同内容和程度的注意义务。衡量学校注意义务的合理限度应综合考虑安全风险的来源及强度大小、学校对安全风险的控制能力与成本、学校对安全风险的可预见性、受害学生自我认知与判断能力等因素。立法部门、法院、学校、学生监护人及媒体需要反思在面对学生安全事故时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 标签: 安全管理 注意义务 合理限度 学生安全事故 司法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