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服刑人员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受到刑罚处罚,是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主要因素,随着刑罚观念的转变,传统的“报应刑”已无法适应当代“人权”保障的要求.通过对监狱内罪犯犯罪成因的分析,犯罪的形成既有来自于社会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影响,也有来自于罪犯自身内在的反社会人格的驱动.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发展的社会现象,随社会的存在而存在,随社会的消灭而消灭,因此我们无法根除社会发展中犯罪的客观元素,但可以通过赋予行为意义,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规制公序良俗来制定标准,从而改变犯罪人的主观世界,进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由此,以改善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感化刑”逐渐成为我国乃至世界范围主流的刑罚理念。
简介:将大数据思维引入综合训练体系,特别是将数据的无限性、传递性、可扩充性、共享性、开放性、互动性、创新性引入综合实训,必将为综合训练带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大数据推动了犯罪现场勘查的数据化发展。大数据推动了侦查措施的合理化、最优化选择。在情报分析、研判训练中,应建立大数据思维,促进公安情报分析、研判的数据化发展,有意识地从大数据中提取有效数据,并结合案发前后的时间、空间、手段、特点等进行细致的分析加工,深挖信息数据间的隐含关系。在实践教学中,大数据思维在综合训练体系内的应用仍存在现实困境,如在综合训练体系内的复合型人才培养、课程模式优化、专业数据采集及应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