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死刑裁判执行制度的价值是指人们通过自己对死刑裁判制度的效用和意义的认识,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去追求并希望该制度所应当具有的且能够实现的理想目标。其价值目标有三:一是确保死刑裁判内容的实现;二是切实惩罚和改造罪犯;三是震慑社会和预防犯罪。
简介:非食品原料制售行为的规制是刑法遏制食品犯罪源头的关键,其定罪问题在实务与理论中存在争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非法经营罪”的适用分别存在行为与客体的瑕疵,“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选用具有合理性,但现有理论对适用根据的解读存在局限。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之帮助犯的定罪观点,理论路径是延展帮助犯理论.将其定位于解决社会中“帮助”危害社会现象的刑法理论;定型于帮助行为、帮助故意和帮助情节组成的定罪标准系统;定制于有权解释机关做出的司法解释。
论死刑裁判执行制度的价值内涵及目标
食品犯罪中非食品原料制售行为定罪新论——兼论刑法中帮助犯理论的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