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积极作用.即在政治上.有利于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同心同德,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有利于开展对外交流,抵制渗透,开展国际宗教人权斗争。在经济上,有利于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有利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中国西部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有利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可持续发展。在文化上.有利于抚慰人心、引人向善: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社会公德体系的重建;有利于保护和发扬宗教文化艺术,丰富社会主义文化艺术:有利于把宗教文化纳入社会主义文化体系,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
简介:宗教事务是社会事务的一个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在少数民族地方信教群众多,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尤为突出。自开展县乡村宗教网络建设工作以来,宗教网络建设已经逐步向规范化、法制化和系统化的方向迈进,为以后的县乡村宗教事务管理的全面开展提供很好的借鉴,在促使信徒依法过好宗教生活,把自己的主要精力集中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社会主义制度保持高度一致方面有着积极的社会历史意义。因此在宗教网络建设工作中应做到尽力探索,力求创新,确保“七个结合”和“五个必要”,在宗教界广泛开展“三学三比三带”活动。以“合法便民”的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宗教网络建设工作。
简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不仅要坚持抓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还要坚持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在这个意义上,广东省委近期提出了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目的就是要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把广东省的文化地位也相应地提高到同一高度,并从我省文化建设的实际出发,不断发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具有岭南风格、岭南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简介:民间信仰,作为一种广泛流传于民间社会的现象,是相对于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制度化宗教而言的各种非制度化的宗教信仰和崇拜。民间信仰与制度化宗教有着天然的共性,其本质是一个——有神信仰。这决定了民间信仰的基本属性和其他宗教一样,也具有长期性、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在历史上和现实中,民间信仰及其活动的功能和作用,也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既有积极性的因素,也有消极的作用。从多视角看,民间信仰在哲学上是一种唯心主义的意识形态,在文化上是一种有形的和非物质的文化表现形式和载体,以“神圣”的名义保存和承载了丰富的传统文化的基因,在社会学上是一种对社会发展、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着重要影响的社会现象和社会实体,拥有大量的民间信仰庙宇和大量的信众,在某些地方甚至超出五大制度化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