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当前的贫富分化现象是一种"社会恶",其不仅在现实层面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在社会发展目标上阻碍和谐社会建设,而且在心理层面影响人的幸福感知,从精神层面动摇国家和民族的伦理基础,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从伦理学视角看,其形成原因一是制度设计内蕴的伦理缺陷所致,如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衍生出贫富差距,政策倾斜造成地区之间、居民之间贫富差距拉大,行政性行业垄断导致分配不公,社会保障制度的伦理缺失使得反贫困乏力等;二是非制度性因素的道德失范,如权力腐败和非法致富,贫困亚文化的道德惰性等。消除我国贫富分化现象应注重制度伦理建设,匡扶社会正义;秉持"善治"理念,维护社会公平;培养贫困群体积极的自我体验,引导其主动增权。
简介:摩尔所谓“自然主义谬误”批判的是将“善”这种非自然的属性直接等同于快乐、进化以及实存等这些非价值属性的自然物,但他并不否认可以从这些具体的善事物或手段善中推导出善本身;斯蒂文森的温和情感主义虽然强调态度分歧对于信念分析的根本性和相对独立性,但并不否认部分态度分歧对于信念分歧的依赖性和共存性;黑尔作为元伦理学向规范伦理学复归的一个重要代表,更是有意弥合事实与价值的裂痕,强调道德语言的普遍规定性,强调作为社会事实的社会制度对价值评价的决定性和基础性作用。因此,通常所认为的元伦理学关于不能从“是”推出“应该”的结论,实际上是对元伦理学观点的误读,而这种误读也同样发生在休谟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