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这里发表的是2010年2月3日下午,我在罗伯特·布兰顿(RobertBrandom)公室对他所做的第二次访谈内容.主要涉及分析哲学、海德格尔以及当代美国哲学家罗蒂、刘易斯(D.Lewis)、约翰·麦克道威尔(JohnMcDowell),同时还谈及他父母对他的影响。布兰顿教授很健谈,哲学话题常常使他焕发激情,我们的谈话不时被他的笑声打断;但当涉及对细节问题的阐释时。他的面孔又会马上转而严肃,仿佛容不得丝毫差错。
简介:2010年1月28日下午,在罗伯特·布兰顿fRobertBrandom)位于匹兹堡大学哲学系的办公室,我对他进行了第一次正式访谈。此前,我们已经有过多次谈话。本来可以在那些谈话的基础上,整理出一篇较为轻松的文字,然而当听说访谈内容可能将被发表时,布兰顿表现出十分认真的态度。
简介:应用伦理学经常被认为是与理论伦理学相对的“应用的”或“实践的”伦理学,是伦理学的新范式或者是超出伦理学范围的交叉学科。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基于对伦理学及其应用概念的错误理解,应用伦理学确切地说是对专门领域的伦理问题的思考,作为一门学科,它是与一般伦理学相对的专门(领域)的伦理学,没有亦不会超出伦理学的范围。
简介:哲学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问题的基础性、学科的自觉性和方法的独特性。反思平衡、概念分析和先验论证是哲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凭借这些方法,针对“科学是什么?”的问题,方可分析三种典型科学模式的基本构成概念及其相互关系,进而揭示这些科学模式得以可能成立的先在的解释性的必要条件。在此基础上,作者对《哲学科学常识》一书中涉及的哲学与科学之间关系的论述提出了若干评论性的、商榷性的见解。
分析哲学、存在主义及当代美国哲学家——罗伯特·布兰顿教授访谈(下)
德国古典哲学、美国实用主义及推论主义语义学——罗伯特·布兰顿教授访谈(上)
“实践的”抑或“专门的”伦理学?——有关应用伦理学学科性质的反思
哲学家应怎样看科学?——兼评陈嘉映在《哲学科学常识》中的有关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