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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些年来陆地和近海现存资源的开发和消亡速度日益增加,人类对潜在资源的渴求推动了国家海洋战略和深海科考技术的发展,海洋资源的勘探活动层出不穷。我国作为参与深海矿产开采活动的主要国家之一,《深海法》的出台既是履行国际义务的表现,更有利于对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的合理管控。为了有效加强对深海海底区域环境的保护,针对与国际上相关海洋立法可能出现的衔接问题,国内立法需要进行相应的完善,以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深海勘探与开发 国际海底区域 海洋环境保护
  • 简介:1995年我国正式实施伏季休渔制度,这是我国海洋渔业管理领域一项最为重要的制度。这是主要针对近海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的具体情况,为了缓解不断增多的渔船数量以及捕捞强度过高等现象对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环境造成的压力,而采取的专门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的制度。该制度的实施是促进我国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本文对环渤海区域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专门的法律研究,旨在进一步完善该制度,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

  • 标签: 伏季休渔制度 渔业资源 海洋环境 责任主体
  • 简介:人类对南极大陆的探索与争夺已持续两个多世纪,在南极问题上各国经妥协和合作形成了"南极条约体系"。《南极条约》并不排斥其他国际公约在南极海域的适用,而相关国家利用1982年制定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南极条约》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对大陆架等区域的规定提出了划界要求。本文通过分析南极海域外大陆架划界争端的历史原因、法律体系以及内容冲突,认为外大陆架划界面临法律障碍和委员会障碍,虽然南极地区外海域主权要求与"南极条约体系"在主权上冲突,但与资源开发勘探兼容。中国应一方面积极参与南极相关条约的协商和制定,另一方面应加强和相关国家的合作与交流。

  • 标签: “南极条约体系”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外大陆划界 争端 应对措施
  • 简介:目前,无人水面舰船代表了海洋测量装备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是海洋测量技术研究的热点。针对浅水区域水下地形复杂、暗礁众多、涌浪较大的特点,对无人水面测量艇水深测量技术进行研究,涉及的关键技术包括船型及推进方式设计、测量设备加装测试、无线数据传输功能、测量艇吊放回收技术等,本文主要围绕船型及推进方式展开研究,提出三体喷水推进无人水面测量艇设计方案,基于该方案实现的测量模式具有很强的机动性和高效性,必将极大地提高测量部门在浅水区域水深数据的快速获取能力。

  • 标签: 海底地形测量 浅水区域 无人水面测量艇 三体船 喷水推进方式
  • 简介:地磁日变改正数据的合理选取直接关系到海洋磁测的成果精度.通过在南海南部海域布放的一个4000m长的地磁观测潜标及同步开展的磁力测量,并在收集周边陆域地磁台站数据的基础上,对水体中获得的地磁日变观测数据和水面磁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得到几点认识:①浅水海域获得的日变观测数据用于海洋磁测数据处理时,其测量准确度比深水海域的好,且与陆域地磁台站数据曲线的一致性要高;②船磁校正曲线是否对称与地磁日变观测数据的合理选取密切相关;③在远海区磁测时,为确保详尽记录局部磁扰,建议海底地磁日变观测站应布放于靠近工区、水深较浅的水体之中.

  • 标签: 海洋磁测 地磁日变校正 船磁影响校正 日变观测 测量准确度
  • 简介:从Web3.0、媒体融合入手,深入分析图书馆服务面临的现状与困境,从用户思维出发,提出嵌入式馆员制度、提升阅读体验、决策采购变更等应对策略,以期推动期刊服务创新发展。

  • 标签: 融媒体 用户思维 图书馆服务
  • 简介:美国联邦法院在《1990年油污法》通过后的近三十年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重要问题作出判决。该法适用于与可航水域实际相邻的非可航区域或湿地发生的溢油。在两船发生碰撞导致一船漏油的情况下,如果责任方主张由碰撞他船承担责任,则必须证明碰撞完全由于他船过错导致,并且与碰撞他船之间没有合同关系。溢油船舶一方作为责任人仍需负责清污,并且有权基于分摊或代位向他船索赔清污费用。美国法院就依据《油污法》索赔的步骤和材料提交作出裁决。此外,美国法院在重大油污事故案件中,依据普通海商法支持惩罚性损害赔偿。美国油污法司法实践对于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 标签: 《1990年油污法》 船舶油污 损害赔偿 第三人
  • 简介:海平面上升是由全球气候变化所引起的海洋灾害之一,是现今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全球性热点问题.海平面上升对沿海地区的自然和文化资源,重要的基础设施,私人和公共财产以及经济发展等构成了重大风险.本文通过对域外国家沿海地区适应海平面上升的法律保障机制进行研究,对可适用于我国沿海地区适应海平面上升的相关经验进行总结.

  • 标签: 海平面上升 沿海区域 气候变化适应 法制保障
  • 简介:《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9条第2款本身并非关于诉讼的直接规定,该款规定的内容也不符合民事公益诉讼的内涵特征,将该款解释为关于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定不利于我国立法内部的横向协调。我国司法实践总体上也不认可《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9条第2款规定的内容属于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9条第2款应是关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特别规定,不是我国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相应的法律依据应是《环境保护法》第58条、《民事诉讼法》第55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

  • 标签: 海洋环境 民事公益诉讼 《海洋环境保护法》 公共利益 直接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