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关系是抽象的观念,是观念对现实的反映,是思想意志通过法律对现实秩序的规制、维护。绝对法律关系并非停留在法律规定的层面,它是“现实的”法律关系。它的形成,须有具体的法律事实。应当将法律关系的模型与法律关系相区分。绝对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一切人,一切人都在秩序之中。绝对法律关系就是绝对权法律关系,其客体是“不行为”,绝对法律关系的意义在于对抗,而不在于给付。同一法律事实可同时产生相对法律关系和绝对法律关系,这是共生现象。相对法律关系的给付,可产生绝对法律关系。
简介:上诉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诉讼外和解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该生效条件为混合条件。对和解协议的解除有三种解释:第一种解释是"附随意解除条件";第二种解释是"附解除权";第三种解释是"一方重大违约而另一方解除合同"。和解协议解除之后,可申请执行原判决。
绝对法律关系初论
诉讼外和解协议的生效与解除——对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号》的实体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