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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针对小学写字教学按学段分别提出了这样两个方面的目标要求:一是从第一学段(1—2年级)开始让学生"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二是在第三学段(5—6年级)让学生"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我们认为,作为一名语文教师要想在写字教学中全面落实这两项教学目标,首先自身必须对“汉字的形体美”和“汉字的优美”两个概念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和理解,然后才能居高临下有的放矢地去启发,引导学生感受汉字的形体美和汉字的优美。

  • 标签: 写字教学 第一学段 形体美 结体 三学 回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