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李绂《与方灵皋论所评柳文书》为切入点,通过对比李绂与方苞评析柳文的不同态度,进一步认识方苞“义法说”的实质。方苞的“义法说”的提出虽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古文创作的要求,但与李绂的古文理论相比,“义法说”则相对苛严,在一定程度上束缚和阻碍了古文的创作和发展。
唯其理之是 唯其辞之是——从李绂、方苞评点柳文的异同再论“义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