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源于两种托运人而产生的司法困惑我国海商法第四十二条关于两种托运人的定义,给承运人在FOB价格条件下应当将提单签发给谁带来了理解上的分歧.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FOB价格条件下提单的签发和货代转交提单责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