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解读“无直接利益冲突”这一社会矛盾的新形式,我们不难发现,它对于推动我国的民主化进程、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既有消极的作用,也有积极的影响。正视这一客观事实,积极预防、理性对待、妥善处置“无直接利益冲突”,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特殊的意义。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