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防止权力的滥用,我们国家关于强制措施规定得侧重于限制,《行政强制法》(草案)更加大了这种倾向,这样的规定一方面对某些执法领域滥用强制权力起到有效地遏制,但另一方面,也使一些执法工作由于没有强制措施作保障而失去应有的功能。
城建监察
2011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