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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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近日下发通知,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限进行调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置、变更等审批权由国家下放到省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