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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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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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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3-13
作者:
张田勘
医药卫生
>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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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卫生部近日下发通知,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限进行调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置、变更等审批权由国家下放到省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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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近日下发通知,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限进行调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置、变更等审批权由国家下放到省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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