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知识在提升纪检谈话效果中的应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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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知识在提升纪检谈话效果中的应用

寇娜娜

陕西陕煤榆北煤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719000

摘要:谈话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和国家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和方法之一,也是审查调查工作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依规依纪依法收集证据的法定方式和关键环节。审查调查谈话的效果往往能影响整个案件的走势,对案件办理成功与否有重大影响。借助心理学理论了解和掌握谈话对象心理状态变化,一定程度上对找到谈话突破口、积极推进谈话局面、提升办案效率能起到积极作用。如何更好地利用心理学知识提升谈话的技巧、方法和策略已成为纪检工作者深入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心理学知识;纪检谈话;应用

前言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各级纪委处置的线索越来越多,办理的案件也与日俱增。谈心谈话(以下简称谈话)是纪委办案的重要环节,是弄清事实、闭合证据、准确定性和恰当处理的依据,是落实中央纪委监督执纪四原则和四种形态的具体操作。

1谈心谈话前的准备工作

1.1把控案件脉络

一是要掌握案件脉络,了解案件的整体概括,重要的时间节点、人物关系、关键地点,及各要素之间关系。二是弄清证据脉络,通过逻辑分析,摸清证据根源,锁定证据脉络。三是掌握规范性分析脉络,案件分析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则,掌握规范性分析脉络,才能在分析中始终保持清醒。四是掌握充要条件和必要条件之间逻辑关系的脉络,以三段论为出发点进行逻辑上的分析和研究,全面掌握被调查人的问题。

1.2掌握谈话对象的背景

影响语言和行动的因素很多,有客观环境因素,也有主观心理因素,两个因素直接影响谈话的顺利进展。客观因素主要有工作岗位和业务领域,家庭背景和社会背景,案件中责任轻重等等,把握客观因素是制订谈话预案的基础;主观因素主要有个人的成长经历、文化程度、性格偏好、情绪状态、语言和思维习惯等等,主观因素是个性化对策的基础。

2被调查的的心理状态分析

2.1积极配合主动承认型

问题不太严重的被调查人,难以隐瞒或没有必要隐瞒,争取主动可能对个人免于处理或减轻处理。另一方面,他们知道知情人多,自己不讲,别人也会讲,调查人员从其他方面也可能查出来,倒不如自己主动讲清,争取从轻处理。

2.2负隅顽抗坚持抵抗型

有些自以为手段高明、隐蔽,或是受人恩惠、代人受过不肯讲;有些自以为后台硬趾高气扬不想讲;有些案发前立有攻守同盟不能讲;有些迫于领导压力或他人威胁不敢讲等。遇到这种情况,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扎扎实实地做好外围调查取证工作。

2.3做贼心虚心神不定型

做贼者都心虚,心虚必然心理恐慌,表现为外强内虚故作镇静。在交代问题时,往往内心紧张,表情恐慌,过分掩饰,经常会通过谎话来自圆其说,逃避责任或者减轻在案件中的责任。

2.4避重就轻心存侥幸型

有些涉案人,反调查经验丰富,或是自认为自己责任轻微,抑或盲目自信,违纪违法问题暴露后,交代问题时却大谈自己的功劳、政绩,遇到实质性问题则避重就轻,关键问题闭口不谈,企图绕过去。因为侥幸心理,会减少或者不交代问题,以躲避或者减轻处分。

3运用心理学非语言行为分析方法提升谈话技能

3.1捕捉面部微表情,了解谈话对象情绪状态

面部表情是人内心活动的外部表现,是传递想法的媒介之一。除容易识别的常见表情外,还有一类通常自己难以抑制,也难以被他人察觉,呈现时间稍纵即逝的微表情。微表情是在人体受到外界刺激之后,由大脑皮层最先做出的反应信息通过神经元传递给肌肉而产生的。总体上讲,心理学角度中有7种基本微表情,即高兴(眼周呈现“鱼尾纹”形态,脸颊上扬鼓起,眼窝周围肌肉被牵动)、悲伤(上眼睑向下垂落,眼神无光,嘴角微向两侧下垂,下巴呈收紧状态)、厌恶(鼻子会皱起,上嘴唇上扬,眉毛微向下)、恐惧(眉毛上扬且紧锁,上眼睑上扬,下眼睑收紧,鼻孔张大,嘴唇向水平方向微张,两颊被牵动靠向双耳)、惊讶(眉毛整体会瞬间上扬,眼睛睁大,嘴唇和下巴肌肉放松使嘴巴微张、下巴向下垂)、愤怒(眉毛会下沉向内,眼睛怒视,嘴唇紧闭)、轻蔑(单侧嘴角翘起)。谈话对象在回答问题时会展现出不同微表情,分别指向其面对问题时不同的情绪状态,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相对于明显展示出的表情,这些微表情更能反映其真实感受。因此,在了解谈话对象静态或自然状态下表情器官的固定位置和状态特征(也称“表情基线”)的情况下,谈话人员可以适当运用对微表情的观察方法,辅助判断谈话对象心理状态。同时,微表情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闪而过的,持续时间仅为0.04秒至0.5秒之间,有时做出表情的本人也意识不到。谈话人员可以加强对微表情识别技能的训练,在谈话中适当运用捕捉到的谈话对象的微表情研究其真正意图,进而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谈话方向,推进谈话进程。

3.2识别身体行为变化,判断谈话对象态度和意向

相对于面部微表情,身体行为可以更直观、明显地展现谈话对象的心理变化。手部动作是身体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手臂的敞开或搭在一起,分别代表着谈话对象是积极、肯定、接受的态度,或是消极、封闭、不接受、不赞同的态度。当谈话对象两手的手指并拢、指尖向上,自然地置于胸前时,一般表明其对所述内容比较有底气。反之当其两手不自然地触摸手指、手腕、袖口等处时,一般代表其感到紧张,试图用这些动作让自己冷静下来。人在撒谎时鼻腔和颈部神经会传递轻微的刺痒信号,当谈话对象频繁地手触摸鼻子或拉拽衣领时,可能指向其正在撒谎。除手部动作外,其它姿态动作也是心理变化的窗口,如当谈话对象不自觉地交叉双腿,通常代表其处于自我封闭状态中,可能不愿配合或妥协。当谈话对象双手扶椅子支撑身体前倾、不断抖腿抖脚敲打地面时通常代表其处在不耐烦或焦虑情绪中。谈话人员可以关注谈话对象身体行为的变化,用于辅助判断相关谈话内容可信度,规划下一步谈话方向等。

3.3结合语速语态变化,辅助判定谈话对象心理状态

人在不同情绪状态下的声音状态和说话方式也会不自主地展现不同特点,谈话人员可以通过对谈话对象说话方式等综合方面来辅助办理案件。与行为人自然语速对比,说话时速度放缓、逐渐轻柔一般代表引发了其内心的悲伤,说话时语速加快一般代表谈话对象感情可能变得激烈或加重。反应潜伏期指从结束提问到开始回答之间的时间差,也是一种非语言行为表现。反映潜伏期加长,代表谈话对象可能对真实情况有所隐瞒。人在说谎时一般会预先按顺序编好谎言的逻辑,但很难倒着往回捋顺,所以在多个有相关性问题的回答中词语不自然重复、声调升高、逻辑顺序混乱或不完整等表现可能指向谈话对象说谎。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单一一种非语言行为来对谈话对象的心理活动下定论往往是不准确的。比如,同是托腮动作,若结合身体前倾、双眼注视谈话人往往指向谈话对象对目前内容产生兴趣,而托腮同时身体后仰,视线向下可能表示谈话对象对目前内容感到疑惑或不耐烦。同时,造成同一个行为的主客观因素也可能有很多种,不能完全生搬硬套非语言行为的教条,要结合谈话时情景因素、谈话对象个人因素(表情基线、身体状态等),乃至谈话相关方所处环境和文化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非语言行为还涉及生理变化等,对于这类变化一般需要在专门的场所、使用专门的仪器设备来检测,基层纪检工作中较少使用此种方法辅助办理案件。

结束语

了解并掌握谈话对象心理状态规律有利于敏锐识别谈话对象心态变化,提升对谈话进程节奏的把握,在谈话中掌握方向性和主动权,使谈话全过程富有变化起伏、针对性和感染力,带领谈话对象正视问题、知错认错,最终悔错改错。

参考文献:

[1]孙赫.如何运用心理学原理提高纪检工作技巧[J].法制博览,2017(2):253.

[2]安心.心理学方法在监督执纪执法中的运用[J].政工学刊,2022(4):6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