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案件衍生诉讼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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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案件衍生诉讼研究

刘严冬

涞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近年来就案件量来看,涞水县人民法院收案量呈连年剧增趋势,衍生诉讼案件普遍增长。3月23日,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对如何抓实公正与效率、研究新一轮法院改革规划、以案件审判质效指标体系为抓手强化司法管理等方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其中,针对案件衍生诉讼设立了单独的考核标准,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极大关注实质性化解纠纷程度。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涉企案件衍生诉讼研究尤其重要,减少涉企案件衍生诉讼,最大限度的一件事、一次了,能够切实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大环境。现将具体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涉企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3年1-7月份,我院共新收民事类合同纠纷案件1375件,已结案1264件。其中撤诉案件287件,撤诉率22.71%;调解案件388件,调解率30.70%;判决495件,判决率39.16%。新收执行类首执合同案件637件,已结611件。新收执行类执行异议案件82件,已结75件。合同类纠纷被发回重审案件2件。经测算案件比为1:1.5704,平均审理天数为45.35天,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2.09%。

成立速裁团队。推动简案速裁,快审快结,2023年1-7月份我院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0.72%。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615件,适用率100%。使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衍生案件为0,最大限度的实现了一件事一次了目标。

完善非诉解纷机制。创新多元解纷机制,成立老马调解室退休法官调解室代表委员调解室等,设立法官工作站、将司法触角延申到镇、街、村等社会治理的末端,最大限度地释放公正有效化解纠纷的制度生产力,有效降低万人成讼率。加大冀时调”“道交一体化平台线上调解力度,力争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2023年截至7月底,我院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为50.95%。调解成功案件当庭履行率较高,为杜绝后续衍生诉讼提供了基础。

延伸司法职能。涞水法院加强内外协同联动。从实质化解纠纷、日常沟通联络、联合调研、协同宣传等角度出发,与人社、住建、发改、信访、工会等部门沟通协调,从实处、多维度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定期组织干警深入企业开展宣讲活动。开展多元普法送法入企活动。从源头解决涉企案件纠纷数量,为企业发展提供扎实的法律基础。

(二)衍生诉讼案件的特点

一是疑难复杂案件涉衍生诉讼案件较多,案件在审理阶段矛盾突出,难以化解,后续衍生诉讼问题突出。二是公告类案件,因被告人下落不明,当事人后续可能会申请强制执行,存在衍生诉讼。三是涉房地产类衍生诉讼较多,且执行难度大。

(三)一件事一次了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能源公司向某热力公司提供煤炭,用于涞水各小区取暖。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货款支付和取暖保障产生了纠纷,多次协商未果,陷入僵持阶段。我院法官通过类案检索,比照前案调解规则,为双方企业分析利弊、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热力公司分三期向能源公司支付煤炭款共计70余万元,此案一次了结。我院充分运用类案调判规则,多次释法明理,将案件在审判阶段实现其诉权。

案例二:白某雇佣陈某为其经营的商砼搅拌站清理石渣,后陈某未按承诺付清工资款,经引导,双方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同时我院法官在办案走访的过程中了解到,白某因经营的搅拌站资金链断裂,欠付高额债务,其名下的财产已被多案冻结、查封,劳务工资无法正常支付。我院决定引导双方进行调解,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白某搅拌站后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经过不懈努力,开庭前,白某筹措部分资金当庭给付给陈某,并承诺剩余部分10月31前给付完毕,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当庭调解履行,将案件一次了结。

二、存在问题

(一)即时履行率偏低

2023年4-7月份,我院即时履行案件63件,涉及金额占比2.58%,即时履行情况在全市法院排名不靠前。审判部门与执行部门衔接制度不顺畅,审判阶段执行问题关注较少,法官认为案件结案即终了的观念没有彻底转变。

(二)存在程序空转问题

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并结案以后未圆满做到一件事一次了,一审案件总数2241件,新收首执案件、执异案件总数为1322件。执行案件占比58.99%,当事人实现诉权程序增多,时间跨度长。存在由审判监督程序引发再审等程序的情形,案件重新进入诉讼程序,存在程序空转问题。

(三)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最核心指标。2023年1-7月份,我院一审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率0.97%,生效案件被发回改判5件,全市排名稍靠后,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直接影响我院衍生诉讼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树立最精准的审管理念,切实把准工作方向

树立全员参与审管理念。从责任主体入手,横向上表现为全员审判管理模式,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纵向上表现为一体化的审判管理模式,强调下级法院要坚持做到矛盾不上交,切实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要树立

实质化解审管理念。一方面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群体性纠纷诉前预警、情况专报等制度,汇聚诉前化解纠纷的合力,将更多的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裁判案件和矛盾纠纷化解并重,追求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从办完案办好案转变。

   (二)严格审限管理,切实提升审判效率

深化繁简分流,提升速裁实效。要严格控制审限,缩短办案周期。严格落实审限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变更审限、无法定事由超审限办案,设立超审限未结案件预警通报和清理制度,年底长期未结案件,可由一把手亲自挂账督办,确保案件全部妥善清结。要防范隐性超审限,避免程序空转,定期核查审限恢复情况,对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强对该类问题的专项分析与解决。

(三)设置权力清单,切实筑牢责任体系

夯实基础,落实承办法官第一责任。强化支撑,落实庭长监督责任。宏观统筹,落实院长决策责任。加强团队协作,落实辅助人员共同体责任。

(四)加强案件评查、类案专审,切实提高裁判质量

将指令评查与主动评查相结合。将程序内评查与程序外评查相结合。对于程序内的发改、执行案件等严格按照评查相关规定处理,对评查发现的案件质量、工作作风、违法违纪问题及时预警、及时处理。同时将程序外的信访、再审案件纳入评查范围,对存在问题的案件全面复查,从书面评查延伸到见面评查,强化评查力度,化解矛盾纠纷。

类案办理精细化。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多案连审多案同审审理机制,对类似案件,选取一个典型案例,深入研究,充分发挥法官会议、审委会作用,对选取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作为标杆,其余案件高效复制,提高我院类案办理效率和办案效果。

(五)完善考核机制,切实强化监督保障

精准化开展运行态势分析。对审质效指标实行总体分析和具体问题分析相结合,确保运行态势分析的系统性、全面性。科学化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管理、评价、规范、引导、约束、激励功能,切实降低涉企衍生诉讼案件。

涞水法院将以狠抓案件质量提升,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能动司法,加大释法明理力度,最大程度最大力度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各类衍生诉讼案件的发生,以如我在诉的理念,解群众心中幽结,切实优化法治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