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构成犯罪的前提在于行为人的作为义务的存在,关于作为义务学说的通说是“保证人说”,虽然该说曾遭受过批判,但经过修正的保证人说依然足以解决不作为犯的理论问题。关于保证人地位的来源主要分为如下四类:法令、契约与事务管理、条理和惯习。目前有一种新见解试图从抽象的角度对保证人地位进行分析。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9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