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县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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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县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思考

江静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应急管理局 安徽省 247200

摘要:近年来,为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国务院办公厅多次发文,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目前,各地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均出台了具体的工作举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在推进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丞待解决。

关键词:县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状及成效

(一)执法机构已基本设立,执法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从调研的县(区)来看,县一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均已批准设立,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股级建制,隶属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的编制数量均得到了成倍增加,以安徽省某县调研为例,从原先安全生产监察大队3名编制,增加到现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3名编制,行政执法力量得到明显增强。

(二)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已初步构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一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原则上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县应急管理局主要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负责日常执法检查,组织查处辖区内一般违法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对开发区和乡镇赋权的事项由开发区和乡镇按照规定行使执法权,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监督赋权事项的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县应急管理局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名单,按明确的时间周期固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在此基础上,推进分级分类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有效联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互促共进,通过良性互动,有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促进更高水平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执法改革以来,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对于新招考人员更加注重专业限制,逐步提升安全管理类专业人员所占比重。对新招录人员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未取得应急管理执法资格证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同时,不断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坚持线上线下学习并举,轮流安排监管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级的业务培训班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四)执法方式有效改变,执法工作更加智能化、科学化。

近年来,国家应急管理部逐步推行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执法全过程管理。从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到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出具行政执法文书等整个执法环节,包括行政处罚全流程,全部利用系统在线操作,执法数据同步上传至国家系统平台,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同时,各县(区)探索在重点行业领域推行执法+专家检查模式,组建县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科学化、技术化、精细化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综合执法改革存在问题

(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未能有效运行。

从调研的县(区)来看,部分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虽已批准设立,但人员并未完全配备到位,大队的运行体制、机制尚未形成,行政执法工作目前仍有局机关各职能股室承担,大队的职能未能有效行使。

(二)现有执法装备与实际执法需求不相匹配。

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用车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执法车辆应保证5名一线执法人员配备1辆,从调研的县(区)来看,大部分县(区)应急管理局仅有12辆执法车辆。必备执法装备除便携式打印一体机、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为按组或按需分配,其他均是按每人1台配备,大部分县(区)应急管理局装备数量不足或没有配备,选配装备配备的种类和数量更加稀少。

(三)赋予乡镇的执法事项承接难度大。

以调研的某县为例,《安徽省赋予乡镇街道审批执法事项》中涉及到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事项已按程序交由乡镇承接。该县委编办已批准各乡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乡镇体量核定7-10个编制。但目前各乡镇执法人员均未配备到位,乡镇执法人员多为临时聘用或者其他岗位兼职,人员素质迥异,对执法政策理解和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并不充分,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动性难以得到保障。据该县司法部门统计,今年组织96名乡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仅有48人通过。此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需承担县级所有执法部门下放的执法权限共254项,依据的法律法规众多,且各部门的执法程序和要求也不尽相同,对于乡镇执法人员是巨大考验。

(四)部门之间执法职责未能完全理顺。

机构改革后,林业、水利、民政等部门移交过来的应急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责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衔接不畅等问题,部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执法职责也存在划分不清等问题,导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错位、越位等现象。

(五)行政执法规范化、精准化程度不够。

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基层执法力量得到不断充实,执法人员结构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变。县一级应急管理局多数监管执法人员为近两年新招录和转隶人员,年龄结构轻,工作经验相对较浅,对行政执法业务熟练程度不够,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意识不强、法律法规运用不当、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等不足之处。

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下步工作建议

(一)加快改革进度,全面推动大队职能有效运行。按照改革方案和具体工作举措要求,全面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建立完善大队运行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大队和各职能股室的责任划分,全力打造一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队伍。

(二)强化执法保障,建立完善执法装备配备制度。将应急管理执法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更换、报废等相应管理制度,为执法装备及时更新换代提供政策支持,确保装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为行政执法效率提供有效保障。

(三)加强监督指导,深入推进赋权事项有效承接。充实乡镇、开发区等应急管理执法力量,明确具体实施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重大执法事项会商研判机制,出台赋权事项监管工作制度,有效开展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定期对赋权事项的承接情况进行督查、评估,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四)厘清监管职责,有效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梳理清楚林业、水利、民政等部门移交过来的应急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责,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对照应急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执法边界,避免存在错位、越位执法,切实担当起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履行好执法职能。

(五)创新培训模式,有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入职培训、轮训制度。在接受理论知识培训的基础上,增加实战技能的培训,通过行政执法实务训练和实战观摩,熟练掌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以及调查取证、现场处置、文书送达等执法事项。按照标准化执法办案要求,熟练掌握文书制作、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基准以及案卷归档保存等相关内容。

参考文献

[1] 数字化转型下的应急响应突生组织:潜力、挑战和协调路径. 杨佳;李雪峰;曾珠.中国应急管理科学,2022

[2] 以理念现代化引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一个理论阐释. 钟开斌;薛澜.管理世界,2022

[3] 狠抓应急管理营造安全稳定环境[J]. 许剑男.绿色环保建材,20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