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发展浅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8-30
/ 2

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发展浅析

余君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灭火救援工程师

摘要:社会应急力量是我国应急救援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有应急救援力量之外的良好补充,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组织的发展,对提高我国应急救援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本文根据现有研究资料,结合自身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发展中的一些认识,在研究当中针对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发展提出了一些对策,包括构建公平公正的平级机制、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技能竞赛、开展各种形式的联演联训活动、加大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发展的支持力度等。通过研究,希望能够对我国社会应急力量组织的发展提供一些帮助和启示。

关键词: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应急救援;建设

最近几年,受气候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灾害呈现出不断增加的趋势,在众多的灾害当中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成为灾害发生以后,抢险救灾、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的关键。从运用起救援力量发展的角度来讲,国家各级机关是应急救援力量发展的核心,但是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也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社会应急救援当中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与2023年7月底发生的河北涿州突发性暴雨灾害事件的救援为例,在发生洪水灾害以后,在社会救援的组织实施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配合政府所辖的应急救援机构,较好地满足了灾后的应急救援需求,进一步凸显了社会救援力量组织发展的重要性。

一、构建公平公正的评级机制

我国的社会应急力量组织都是公民在社会生活当中自发形成的,根据现有的一些研究成果,目前社会应急力量组织的数量已经达到数百个,这些社会应急力量组织的发展水平,救援能力等存在明显的差异,发展的不规范性非常明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可以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应急力量组织的平级机制,在参考联合国国际救援队分级测评方法和标准的前提之下,根据我国社会应急力量所承担的主要责任明确具体的测评标准和程序,将我国目前的社会应急力量组织,通过公平公正的评级,划分为不同的级别,不同级别的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可以参与不同类型的社会救援工作。由于我国的社会应急救援工作是由应急管理部具体负责的,而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在管理和评价当中,也应该由应急管理部负责。应急管理部在评价的过程中,可以参考联合国的国际救援队分级测评方法和标准制定具体的测评标准,按照测评标准将我国的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划分为三个类型,也就是一级社会应急力量组织、二级社会应急力量组织、三级社会应急力量组织。一级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其救援能力与国家所属的应急救援力量相差无几,并且具有丰富的社会应急救援经验,其所属成员均通过社会应急救援专业考核。二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可以满足一般的社会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应急救援能力。三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不参与一线的社会应急救援工作可以参与非一线的一些组织保障工作。通过平级,可以进一步明确社会应急力量组织的发展目标和标准。

二、强化社会应急力量组织自身建设发展能力

(一)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应急救援技能竞赛

社会应急力量组织为了保证组织内成员的救援能力和水平,以及组织内的协调管理能力,和应急救援的实践能力,必须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通过实践锻炼和学习等多种形式,保持其自身的救援能力。除此之外,也应该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应急救援技能竞赛,在参加竞赛的过程中,可以了解自身在应急救援技能方面的差异和不足,进一步明确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建设的方向和内容。而从我国应急管理部门的情况来看,针对应急救援力量的发展和提升,很多地区的应急管理部门,已经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应急救援力量的技能竞赛活动,通过技能竞赛,让优秀的队伍和个人脱颖而出,为应急管理部门遴选优秀人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也为国内的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建设和发展明确的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当然,如果在比赛当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这种成绩无疑是对他们应急救援能力的一种肯定。即便是未能获得良好的层次,也能够认识到应急救援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帮助他们认清差距、不断提升。

(二)开展各种形式的联演联训活动

社会应急力量组织是我国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我国的社会应急救援工作是以应急管理部门及其所属的各个应急管理单位为主,但是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社会应立案组织与国内的一些其他方面的力量人数存在很大的差异。从2023年7月底河北涿州发生的这次大范围水灾是救援工作当中可以看得出,社会应急力量组织与国家所属的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展开了联合的合作,在一些关键位置通过开展灭火救援工作,两者之间是一种协同配合的关系。未来解决两者之间的协同配合熟练度,应急管理部门可以雨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展开合作,利用国家应急管理部门所运用的各种场地条件开展联演联训活动,在联演联训当中明确应急管理部门与社会应急力量组织之间的联排联合关系。当然联演联训工作必须是在社会应急管理部门的主导下进行,在联演联训的过程中可以开展技术交流和协作交流,甚至可以专门开展协同能力的应急演练,以进一步的提高社会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协同能力。除此之外,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在建设的过程中可以在设施和装备等方面与社会应急救援机构进行合作,在装备方面互通有无、合作共赢。

三、加大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发展的支持投入力度

(一)加大应急训练支持力度

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在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主要依靠组织成员共同出资建设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在日常训练当中缺少场地和设施条件,日常训练的水平和效果差强人意,除了一些大型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组织之外,中小型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在训练场地和设施条件上都比较缺乏。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更好的支持社会应急力量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应急救援机构可以定期开放场地,与社会应激力量组织开展协同训练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救援训练场地和设施条件,帮助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业训练工作,通过专业训练提高他们的训练效果,使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组织的成员都具备一定的应急救援力量,掌握一些应急救援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及应急救援的技术技巧。支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在建设和发展上逐步走向专业化。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建设社会应急救援专用场地,符合条件的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可以定期入驻场地进行训练。

(二)给予一定的装备设施支持

我国的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在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都是组织内部成员共同筹集资金进行建设的。虽然具有公益性和服务性的特点,但是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并不属于公益性组织,也不能直接组织社会进行捐助。实际上从国内的应急力量组织建设和发展情况来看,多数社会应急力量组织都是拒绝社会捐助的,其原因就是为了避免因为社会捐助引起不必要的争议。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满足社会应急力量组织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地方政府每年可以在财政资金当中拨出部分资金,用于支持本地区社会应急力量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减轻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在装备设施上的压力。除此之外,民政公益部门在社会捐助的分配上,也可以适当的向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建设方向倾斜,这有利于社会应急力量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总之,社会应急力量组织是我国应急救援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和社会应该重视和加强社会应急力量组织的建设和发展,通过各种政策措施为社会应急力量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和机遇,以便于更好的发挥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在应急救援工作当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孙雪.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的困境与路径——以重庆市为例[J].中国应急管理,2023(05)

[2] 杨志军;曾宇航.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及其重大意义[J].中国应急管理,20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