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探索和经验借鉴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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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探索和经验借鉴

侯进坤

阜阳市水政监察支队

摘要: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推进,贴合行政执法制度改革、精简职能结构以及行政执法合理化的改革需求,同时也有效解决了过往水利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效率低、进度慢等问题。现阶段,水利综合执法已被广泛推广到各地的水政管理工作中,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就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提出个人见解和建议,旨在为相关领域从业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困境;创新举措;经验借鉴

为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水利部提出来加大水利综合执法的相关要求,我们在县市区设立水利综合执法试验基地。经过各试验基地在执法制度体系、运转模式方法以及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不断探索和创新,不仅构建了一个高效的综合执法体系,同时也提高了水利综合执法的水平和质量。鉴于水利综合执法试点取得的积极成果,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经验的推广和应用,进而实现水行政执法水平的全面提升。

1 水利执法工作困境

1.1执法层面问题

现阶段,水利执法在法治建设方面仍有待进一步的完善,相关问题也导致了监督执法层面的诸多不便。具体而言,许多地区水利执法工作推进中,尚未对执法主体加以明确,虽然相关管理条例中规定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但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方面则不具备相关权利。在此背景下,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主导处理对运输船只参与非法采砂处罚力度较弱,查处参与非法采砂的运输船只,需要借助其他职能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缺乏更强更有力的法律法规依据,一定程度影响了执法实效。

1.2协同层面问题

水利执法是解决当前复杂水利违法行为的重要保障,但由于水利执法需要多个职能单位共同协作才能保障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率,因此各部门之间协同机制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从多处水利执法实践中我们发现,各职能部门之间协同机制不完善是影响水利执法工作质量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执法部门间无法妥善处理工作关系,例如责任划分不清、争夺执法权、推诿扯皮等问题,另一方面则是信息共享机制不及时,许多违法问题第一时间得不到快速分享,从而影响了水利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1.3队伍层面问题

水行政执法部门不是五大综合执法体系,是一个边缘化的组织机构,在水利执法实践中具备独立的运营能力。然而从运行角度来看,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能力普遍受制于执法队伍的影响,一方面许多执法人员在编制和待遇方面未能得到明确,从而对工作持相对消极的态度。另一方面,部分执法人员是由其他职能单位抽调而来,在业务能力上存在着明显的短板与不足,进而影响了水利执法工作的质量。总而言之,执法队伍问题是当前水利执法中普遍存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2 水利综合执法试验基地创新举措

2.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细化明确管理职能

基于上述相关问题,以及提升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水平和质量,在试点单位采取了以下几方面制度以及职责方面的改进措施:其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管理制度精细化转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上的规定和行业规范,对水利综合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并制定出关于综合规划、办法制度以及审批执行等相关方面的工作制度,进而为综合执法工作推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其二,对水政监督机构和综合执法水政监察大队的职责进行清晰合理划分,并通过各职能部门核心职责的明确实现了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处罚职能与日常管理职能向分离,而这也是提升水利综合执法效率和质量的关键所在。

2.2完善执法协调机制,提高综合执法效率

鉴于水利综合执法过程中面临的协调不通畅、不及时问题,部分试点单位采取了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强化措施,一方面对联合执法工作模式加以确定,例如在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水行政管理巡查执法巡查、案件查处、行政征收、规费追缴、许可后监管与执法监察等相关工作上,建立了完善的协调衔接机制,做好行刑衔接工作,从而保障了相关工作的协调一致开展,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的震慑。另一方面,完善多部门行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监察大队的信息协调机制,整合水利、渔政、公安、航道等视频监控信息资源,充分运用“人防+技防”手段,实现执法管理信息同步互通,如此才能对水事违法行为做到第一时间精准打击和干预,并最终实现水利综合执法水平的提升。

2.3整合全部执法力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为提高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水平和质量,部分试点单位充分认识到执法队伍层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同时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强化措施。其一,切实解决执法人员编制待遇问题,同时在岗位待遇以及行政待遇方面进行了系统性的完善和强化工作,从而消除了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其二,注重执法队伍建设,严把进人关,选择一批思想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以及年富力强的人员,从而实现水利综合执法队伍的高素质、年轻化转变。其三,强化人才培养机制,不断完善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同时结合制度层面得到强化,能够实现水利综合执法队伍的可持续强化,进而满足新时期水利综合执法工作需求。

3 强化水利综合执法水平的经验借鉴

3.1执法权的整合是提升执法水平的必要前提

总结过往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相关问题,不难得出执法权的归属问题是影响水利综合执法工作质量的核心影响因素,而通过试点单位对执法权的分解与职责明确,则基本解决了过往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问题,同时也推动了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转变。基于此,各地水利综合执法试点单位要切实认识到执法权归属这一关键问题,并围绕执法权的分解与划分来进行充分整合,如此才能厘清水利综合执法的问题,并最终实现水利综合执法水平的全面提升。

3.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才能满足综合执法需求

作为水利综合执法的执行者,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对于执法工作的水平和质量起到了决定性影响,而相关试点单位关于执法队伍建设的工作也取得了理想的成绩和效果。基于此,在水利综合执法需求不断专业化和规范化转变的今天,相关单位还要高度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工作。一方面,注重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建设,使其具备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以及业务精通的过硬素质。另一方面,则是推动执法队伍的年轻化转变,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由此确保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高效运转。

3.3执法能力提升才能保障综合执法工作效能

近年来,水利综合执法在水资源管理开发中发挥的功能作用愈加凸显,对于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也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新时期,水利综合执法需求仍相对较高,各地违法违规行为也屡禁不止,其中最大的根源还在于水利综合执法单位在执法效能方面相对不足。基于水利综合执法试验基地相关调研结果发现,相关部门通过执法制度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以及在执法设备、队伍方面的持续投入和强化,使得水利综合执法效能显著提升,进而高效打击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利综合执法是提升水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举措,在水利执法工作专业性和规范化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相关单位要积极学习和研究水利综合执法试点的先进经验,并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展开改进和优化。相信伴随着水利综合执法工作的全面落实,水政执法效能也必将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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