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施行后土地附属刑法的效力与适用问题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8-01-11
/ 1
土地附属刑法亦称非刑事法律中的土地刑法规定,它是对刑法典的有益补充,是我国刑事立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新刑法已经开始生效施行,无疑,这对于打击土地犯罪具有里程碑的作用,但新刑法未就原土地附属刑法的效力适用问题作明确的规定,而土地附属刑法中有关刑事责任的某些规定与新刑法的规定并不完全相同,使用起来有所不便。很显然,这一状况对新刑法与土地附属刑法的执行是极为不利的。为了避免、消除实际上的混乱,本文拟就其适用及其效力问题作些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