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高质量“大监督”保障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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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高质量“大监督”保障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何忠,耿直,林小雯,王涛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100120

内容提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为国有企业推进大监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本文坚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梳理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简称“水电总院”)近年来大监督探索和实践,分析了进一步推进大监督的原则,提出了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大监督的重点工作,以期对推进高质量大监督有一个系统性思考和分析。

关键词:党的二十大  国有企业 大监督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这为国有企业推进大监督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国有企业,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必须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肩负使命和责任,把进一步推进大监督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任务,切实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不断强化大监督的严肃性、规范性、有效性。

一、切实把监督优势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

近年来,水电总院扎实稳步推进大监督,在制度体系、监督合力、闭环管理、创新载体等方面不断探索和实践。

(一)构建规范有效的大监督格局。水电总院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健全行权履职约束机制,以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推动大监督向纵深发展。组织制定推动大监督实施细则,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大监督格局。按照“业务谁主管、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实施“1+X”大监督模式,纪委作为“1”对承担监督职责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作为“X”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对职能范围和业务管理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加强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消除监督空白和死角。扎实有效整合各类监督资源,切实减少重复监督、降低监督成本,保障生产经营和企业运行本质安全。为进一步促进大监督在企业合规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作用,根据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和监督工作需要对监督细则及时予以修订,对制度建设、监督重点、联席会作用发挥、监督责任落实等进一步明确和强调,切实将大监督与生产经营管理同部署、同推进。

(二)形成权威高效的监督合力。水电总院每年召开两次监督工作联席会,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参加会议,学习传达上级组织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要求精神,交流监督工作信息,分析监督工作形势,查找监督工作不足,提出改进监督工作举措。联席会议把国有企业共性问题和本企业个性问题结合起来,深入研究问题表现形式,深入分析问题深层次原因。纪检机构积极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和协助引导功能,推动审计监督、法律监督、财务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资源相互协调、形成合力。

(三)建立整改落实的闭环机制。水电总院召开联席会时,各部门带材料上会、带问题上会、带措施上会,报告当期综合监督情况、业务监督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通过联席会重点查找监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建议。联席会成员共同研究、深入讨论,工作办公室收集汇总各部门监督工作信息,建立包含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完成效果的整改清单,上报党委会审议后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下一次联席会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过不断探索实践,目前已经形成“部门开展监督-联席会研究讨论-党委会审议-部门开展整改-联席会验收整改-部门开展新一轮监督”的整改落实闭环机制。

(四)创新富有成效的监督载体。水电总院针对内部管理方面的有一定共性的问题的整改,创造性地设计了格式规范、流程清晰的《全面监督意见书》作为推动整改的载体。监督部门根据监督工作情况,汇总监督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建议,报经有关领导审阅同意后,向相关部门印发《全面监督意见书》,要求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时限要求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从实践情况看,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切实有力督促了各相关部门的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到位。

(五)用好科技赋能的信息化手段。水电总院扎实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业务数据电子化、信息传递实时化,确保业务过程有迹可循、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切实发挥信息系统的支持作用,将监督嵌入业务流程,通过在线监控落实过程管控,达到事前可预测、事中可监控、事后可追溯。认真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切实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纪检机构不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范围。

(六)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水电总院积极发挥宣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按照“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创新载体、丰富手段、活跃形式,不断增强规章制度学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党课、干部培训、组织生活和主题党日等,有效推动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各类规章制度,干部职工受教育面达到100%。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向干部职工发放学习资料、廉政教育书籍,通过多种形式廉政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大监督良好氛围。

二、有力推动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回顾近几年推进大监督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下几方面重要体会。

(一)必须坚持强化党内监督主导作用有效发挥,这是国有企业大监督取得成效的根本。国有企业必须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发挥内设纪检机构、党委工作部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坚持责任、权力相统一,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坚持抓住“关键少数”和管好“绝大多数”相统一,紧盯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既管住乱用滥用职权的渎职行为,也管住不用弃用职权的失职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违法违规造成企业损失以及监督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

(二)必须坚持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这是国有企业大监督取得成效的核心。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企业内控机制相统一,不断强化监督的系统性、体系性,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审计监督、法律监督、财务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统筹协调、有机贯通,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坚持监督的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健全监督制度、构建监督机制,切实推动大监督在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无盲区。加强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将监督工作与企业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彰显监督的权威、营造监督的氛围。

(三)必须坚持推动监督部门落实责任,这是国有企业大监督取得成效的基础。承担监督职责的部门切实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大监督真正取得实效非常重要。承担监督职责的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自觉根据自身职能定位和管理权限,对业务管理系统开展监督检查。要自觉承担监督的主体责任,自觉把监督工作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切实维护企业合规安全。

(四)必须坚持围绕企业战略发展开展工作,这是国有企业大监督取得成效的关键。要牢固树立战略思维,扎实推进大监督与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深度融合,特别是要高度关注企业重大战略发展问题并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随着国有企业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进程的加快,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推进,国有企业竞争策略与改革发展格局面临深刻调整,监督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聚焦新任务新问题,及时跟进建立健全与新业务新产品新模式相匹配的体制机制,对可能出现的新风险及早作出研判并做到事前防范。要正确处理依规加强监督和增强企业活力的关系,不断改进监督方式,主动创新监督方法,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新时代新征程扎实推进大监督再上新台阶

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大部署对于国有企业推进大监督提供了根本指引,新时代新征程国有企业加强大监督要在以下几方面着力: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一是推动构建系统完备、全面覆盖、务实管用的监督制度体系,把监督贯彻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和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二是根据监督实际需要及时开展制度制修订工作,特别是推进制度的具体化、精准化,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高度重视企业重要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和重大事项的推进工作,把监督贯彻落实到重要会议议事、“三重一大”决策、重大项目推进中。四是不断强化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及时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的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

进一步提升联席会质量和效果。一是切实加强联席会的工作深度,除了发挥共享信息的作用,还要通过会议深入研究各部门监督发现问题的表现形式、重点领域,认真总结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二是进一步探索创新会议形式、不断提升会议效果,督促各部门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共同提升会议质量,探索监督工作定期报表、征求意见表等更为灵活更为便利的沟通手段。三是不断强化监督闭环机制落实到位,纪检机构要切实发挥作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扎实推动整改落实。

(三)进一步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一是企业党委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党的领导,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精神,推动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构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切实到位。二担负监督职责的部门要严格履责,落实好综合监督和业务监督,纪检机构要结合实际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有效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三完善问责机制,坚持权责统一,盯紧权力运行各环节,以有力问责推动监督责任有效落实。

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一是要根据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推进情况,及时全面梳理风险点,科学界定风险等级,建立覆盖主要业务和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措施。二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加强风险防控监督检查,推动各业务单位把防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三是

纪检机构要联合各类监督力量,推动风险防控由“各自为战”转为“协同作战”,针对风险防控发现的管理缺陷及薄弱环节,及时明确责任主体限时保质予以整改。四是加强对风险的监测分析和动态管理,将风险防控嵌入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管理信息化推动风险的实时监控和预警。五是围绕重大项目、重要决策可能会遇到的风险,开展专项风险论证,提出应对措施,提高决策有效性和精准度。

(五)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一是紧盯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招投标、项目委外、选人用人以及职工最关心事项开展监督,严防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二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依规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三是纪检机构要切实发挥在监督体系中的作用,深入开展监督工作理论研究,不断加强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建设。

(六)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规定,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切实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三是研究建立监督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推动各部门按照所承担的监督业务分工提供信息,汇总监督信息后及时报送企业监督领导机构,实现信息共享、实时反馈。四是进一步推进“监督+科技”模式,监督全过程有效用好科技化、信息化手段,确保业务推进有迹可循、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七)进一步强化问责追责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明确问责的内容、对象、程序、方式,强化制度刚性和约束力。二是严格落实关于问责的有关规定,对于违规违法或者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通过问责强化责任担当。三是建立完善监督工作的评价评议机制,通过日常抽查检查、组织召开联席会验收等方式,对各部门监督工作进行评价评议,督促各部门有效开展监督工作。

(八)进一步推进“监督的再监督”。一是纪检机构要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做好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引导,强化大监督的系统性、全面性、体系性。二是纪检机构要主动担当作为,统筹、科学、高效配置监督资源,推动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最大程度发挥监督资源价值,形成权责清晰、措施有力、规范管用的工作格局。三是纪检机构工作人员要切实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助推企业健康、合规、科学、有序发展。

作者简介:何忠,水电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耿直,水电总院纪委办副主任

林小雯,水电总院纪委办主任助理

王涛,水电总院纪委办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