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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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

张海城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云南省大理州  672699 

【摘要】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成为制约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我国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卓有成效,但是在生态环境保护贯彻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环保法律体系不完善、执法力度不足、土地资源浪费等,严重影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实效。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一些对策,例如完善环保法律体系、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宣传教育等,旨在切实帮助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实现我国现代化发展和生态环境和谐并进,共创美好蓝天。

【关键字】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对策

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和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得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效果。但是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国民经济生产的快速增长,当前依然面临着诸多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制约着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影响着国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因此,对于这场生态环境保护持久战,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问题具体分析,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个过程中,持之以恒地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为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

1.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1.1环保法律体系有待完善

     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落实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多项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着环境保护工作顺利进行,但是总体来看,一些法律法规的内容过于笼统,在具体细致规定上仍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这给相关部门执法监督工作带来一定的阻碍,使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不能得到有效落实,例如《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对可能涉及到的一些社会噪声例:酒吧、茶室、餐饮等行业产生的噪声污染未明确具体的监管部门和处罚方式,再比如《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但大部分的地方政府都未确定具体监管部门,而上述所说到的噪声污染问题和大气污染问题却是社会生活中群众投诉较多的,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职责划定的不清,导致这些污染环境的行为不能得到及时的制止及追责,影响环境保护工作管理效果。

1.2土地资源浪费

    在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往往对土地有极大的需求,为了满足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需求,部分城市有时会占用农业用地、林地等地区,以使城市土地发展面积得到扩大,但是过度地利用会与自然发展规律相违背,从而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同时有些城市地区在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地规划不科学,没有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因素,项目盲目扩张,导致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并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而大量堆积或填埋固体废弃物,则会严重污染土地资源[2]

1.3执法监督有待提升

    执法监督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一环,执法力度不足,监督不到位,都会直接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效果。而且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系统性,且涉及面广,涉及到农业、林业、自然资源、住建、工信等多家部门,多数时候需要相关的多个部门配合,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落实,共同保证环境保护效果。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有时由于执法监督的不到位,不同部门间的配合不流畅,管理工作不能有效衔接,使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一定漏洞和疏忽,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此外,一些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不能具体落实到环境保护工作中,使得生态环境保护效果大打折扣[1]

1.4群众环保意识依然薄弱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群众环保意识有待加强,大多数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还只停留在不随手乱丢垃圾,节约用水和用电等方面,对如何减少大气、噪声、土壤和水环境污染了解较少,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也较少,特别是偏远的农村地区,有些群众仍然习惯性向河流或河道直接倾倒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废水依然存在直排,这些都会对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影响。同时,群众的环境保护参与度不高,在遇到环境污染问题时只要不触及自身利益,大多数群众都会选择视而不见,导致一些环境污染问题不能及时被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发现并及时进行处理。

2.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对策

2.1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提供有效法律保障

加快完善生态文明法制体系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夯实生态保护法治基础,是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根本性措施。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首先要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各级地方政府要立足于现有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地位和承担方式,制定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通过制定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填补部分环保领域法律空白;其次是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依靠公众的力量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保障诉讼请求的法律效力。虽然当下我国依然存在着一些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但是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建立,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可以切实缓解环境污染的现状,实现我国绿色、可持续发展。例如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从国土空间规划的角度,坚持生态优先,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作为基础原则。同时我国也在森林、矿产资源、自然保护区等方面持续性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建立,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执行、依法监督、依法追责,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搭建起生态文明建设的顶梁柱

[3]

2.2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强化执法和监测,稳固保护成效

   全面深化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作用,实现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完善管理体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监管职责,提高依法治理生态环境问题的实践能力,强化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利和执法能力,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各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齐抓共管,协作配合,避免互不配合,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再者是加强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培训,提升环保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培养环保执法人员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能力,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加强环保执法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并将环境问题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告知公众,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精准治理,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测,实时监测主要污染源的流动去向,精确定位突出环境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治理,运用科学的手段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提高污染治理效果,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事业蓬勃发展[4],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得到进一步稳固。

2.3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全民环保意识。

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因此,环境保护部门要借助环境保护相关节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并探索一些新的宣传教育方式来提升宣传教育效果,例如,在制作宣传材料和普及环保法律法规时,宣教载体尽量选择一些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如环保布袋,有宣教内容的笔记本等,宣传内容要尽量贴近群众生活,用简单易懂好记的文字或是图片,让群众更好的了解生态环境保护常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也可以选择群众参与度比较高吸引力大的有奖竞答小活动,或通过播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片,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对于偏远农村地区,可以通过将环境保护知识,农村生活污水防治等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提升偏远地区群众环保意识。同时,我们要开通投诉举报平台,要对生态环境保护投诉举报平台和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发动群众作为环保部门的眼睛,一起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2.4加强整体过程风险管控,预防重大环境问题发生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和多层级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制,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援的突发重大环境问题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遏制问题的继续蔓延,降低生态环境问题造成的损失。对生态环境实施实时监管、风险防控,将防与控并重,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对危险化学品、核辐射等重大危险因素,重点防控,完善环境安全管理机制,做好常态化防范生态环境重大问题发生的工作,建立实时监管、风险预防、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监督检查的完整风险防控体系,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线。

结束语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工程,对国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和国民生活质量的提升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这需要相关部门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同合作,要强化执法和监测,进一步稳固环境保护成效;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各级政府要加强整体过程风险管控,预防重大环境问题发生,切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和改善我国当前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吴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J].山西化工,2020,40(04);220-221+226

[2] 樊军.城镇化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山西化工,2021,41(03);216-218

[3] 刘中志.城镇化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研究[J].产业创新研究,2020(11);41-42

[4] 罗旭,邓伟,周渝,刘婷.“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以重庆市合川区为例[J].环境影响评价,2021,43(03);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