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法中各刑种实际刑度之间的不衔接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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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刑种实际刑度间的不衔接指的是无朗徒刑和有期徒刑之间、死刑中的死缓与尤期徒刑之间、死刑立即执行与死缓之间刑罚程度的不衔接。它是我国现行刑法的一个不足之处。刑种间实际刑度的不衔接破坏了刑罚结构的科学性。因此,根据罪刑相当的原则,重新设定备刑种的实际刑度,对于实现它们之了的衔接.以及完善刑法结构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