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法律教学改革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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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法律教学改革探析

侯思雨 齐海露 白金佰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辽宁阜新 123000 )

摘要:中职学生作为我国国民教育对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法律素质的培养意义重大。而中职学生学习起点较低,对中职教育的法律教学来说是一种挑战。目前,中职法律教学远远不能满足其应承担的教学角色,中职法律教学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中职法律教学;改革;定位

一.中职法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中职教育中法律课程地位偏低

在中职教育体系中,法律是一门公共基础课。中职教育阶段学生学习时间短、专业性强,能分给公共基础课的课时本就不多,只好将法律课与政治课一起作为德育课呈现。因此,法律课在重视专业技能培养的中职教育教学中往往被忽视,许多学生也认为自己既然上职校就是为了学习专业技能,重视学习专业课与专业职业技能,认为将来找工作与立足社会主要还是要专业素质过硬,所以对作为公共课的法律课并不重视。可以说在中职学校中法律课程普遍存在被轻视的现象。

(二)教学目标定位不清晰,教学难度大.

大多职业学校法律教学是在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与社会、哲学人生等中职公共课中作为德育课出现的。然而,笔者认为教学方式略有不要之处:第一,法律课是以培养遵守与尊重法律的公民为教育目标:政治课是以培养品德高尚、热爱社会主义社会、有责任有担当的公民为教育目标。第二,就教学而言,法律与政治分属不同学科,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应该不同。第三,这两门课程对代课教师的专业素质要求应该不同。目前,大多中职院校安排德育管理人员或文职课程教师来任课,但非法律专业的教师对法律专业知识掌握有限,很难依照法律内在精神进行系统有效的教学,同样地,法律专业教师大多是条理性较强的法学专业老师,对需要情绪感染与课堂语言感化学生的政治课也并不擅长。

(三)教学内容庞杂,不能适应实际需要

作为德育课的一部分,法律课程课时有限。而法律却是一门体系庞大的课程。针对培养有全方位法律索质的劳动者这一要求,以及中职学生在以前没有接受过全面的法律教育,必须在本阶段学习后立即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这一事实,中职的法律课程几乎涵盖了法律的各个方面,各种法律教材中法律的各个部门都有涉及又都一笔带过,这使得学习者对专业性较强的法律知识似懂非懂,加之许多教材内容以纲领性法律条文为主,案例晦涩难懂,学生很难掌握教学内容。

二、关于中职法律教学改革的思考

(一)给中职教育中法律教学正确定位

在目前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今天,中职学生几乎毕业后都将直接跨进社会,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劳动者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与民族的未来。实践中,中职学生整体素质不高,大多学生是无法适应普通高中教学的学生,他们文化基础较薄弱、学习自信心不高,甚至集体纪律意识不够强、法律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不强。越是这种情况下,越要加强对中职学生的法制教育,通过法律基本理论的学习使中职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精神,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从而提高学生整体法律素质,适应我国依法治国的整体思路。

(二)改革教学内容

首先,明确并区分法律教学与政治教学各自的教学目标。法律教学与政治教学的内涵外延其实存在很大不同,对从教者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明确并区分法律教学与政治教学各自的教学目标才能避免将法律教学与政治教学混为一谈,对教师而言,这样更方便完成各自的教学目标,对学生来讲也更容易掌握各方面的知识。

其次,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法律知识的系统性与连贯性。现行法律教材因为篇幅有限,大多以法律条文为主,教学内容呆板无趣,面对大量的教学内容,教师为完成教学目标也习惯性地开展填鸭式教学,照本宣科,导致许多学生对法律课失去兴趣。其实,法律本身是一门丰富有趣的课程,从法律学科本身的特点与中职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更新教学内容,将中职学生需要掌握的基础实用的法律知识系统连贯地呈现,有简有略,配合生动有趣、贴近生活的案例,一定能使学生对这门课程产生兴趣,从而完成教学目标。

最后,提供社会教学平台,提高法律教学效果。中职学生大多文化基础较低,但动手能力强,中职学校的专业课往往能针对学生的这一特点,带有很强的实践性。那么,作为公共基础课的法律教学应如何适用于学生呢?其实,法律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只是由于不被重视,这一特点不能被充分发挥。就笔者所见,多位非法律专业的同事对曾经一名检察官的反腐讲座记忆犹新,所在学校进行入学教育时,几位警官的普法教育也让学生津津乐道,这既因为他们的讲解新奇,也因为大量实际案例容易让学生信服和产生兴趣。对法律教学而言,提供一些社会教学平台,如各地的公检法系统讲座或参观,更能引起学生兴趣,将其与教师的课堂教学相结合,更能提高法律教学效果。

三、结语

法律课对减少青少年犯罪,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提高法律教学在中职教学中的地位,增强中职学生法律学习效果刻不容缓。只有不断进行教学改革,使法律教学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才能培养出符合法制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

参考文献:

  1. 王频.基于专业群的法律课程信息化教学新模式研究——以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教育科学论坛,2020(18):66-69.

  2. 桂淑艳.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2019,2(10):34-35.

  3. 赵玉环.多媒体案例教学法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4,34(3):44-46.

第一作者:侯思雨,1999年3月29日,汉,女,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在读,123000

邮寄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中华路47号,15142975954,侯思雨

第二作者:齐海露,2000年10月8日,蒙古族

女,辽宁省阜新市,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在读,123000

第三作者:白金佰,2002年7月29日,满族,男

辽宁省沈阳市,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在读,1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