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生产机动车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2006年65号公告。核准山东省内燃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等13个检测机构承担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工作。
内燃机与动力装置
2006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