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国以前中国共产党对资产阶级的认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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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国以前中国共产党对资产阶级的认识

佟欣蔚

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郑州450000

摘要:按照马克思主义学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手段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暴力革命,二是和平改造。前者是用强制没收的手段来剥夺私人财产,后者则是利用赎买的方式,来实现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变。本文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对资产阶级认识变化,对资本主义的态度以及对已解放区的私人资本主义进行的政策进行介绍,来分析建国前对私人工商业政策的实施。

关键词:解放战争;中国共产党;资本主义;工商业

一、中国共产党早期对私人资本主义的认识

在建党早期时,我们党的知识分子在进行探索民族发展前途的过程中,认为中国资本家都是通过外国资本家来掠夺中国人,要想使中国独立,就要反抗资本家和资本主义。中共一大提出的纲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1]中共早期领导人蔡和森认为:“在经济落后国,不独附属于国际帝国主义之下的政府、军阀、官僚能卖国,而附属于国际帝国主义之下的工商业资本家更能卖国。”[2]可以看出他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产阶级持全面否定态度,这也代表了最早的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与追求,从这可以看出建党初期知识分子对资本主义的态度。到了国共合作时期,这种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陈独秀表明:“现在的中国,也有许多青年人模模糊糊的反对资本主义,爱好社会主义。但我们必须向他们指出不根据经济发展,不根据政治斗争,只满怀着厌恶资本主义情感的小资产阶级空想的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科学社会主义之区别。在科学的社会主义者看来,资本主义无论为功为过,而毕竟是人类社会进化所必经的过程。”[3]可以看出这个时期对资本主义进行了一种辩证的思考。

二、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对资产阶级的排斥

大革命失败后,由于民族资产阶级伴随着大资产阶级而叛变,对待民族资产阶级也出现了“左”的思潮。八七会议上有人表明:“所谓民族资产阶级,在民族解放运动之初期,即已完成了他们的革命作用,他们己经与买办阶级、封建阶级一起成为外国资本对于中国统治的支柱。”[4]中共六大的决议更是错误的认为“民族资产阶级是阻碍革命胜利的最危险的敌人之一”。在1928年8月21日,中央常委通过《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任务与策略的议案》中,提出“民族资产阶级已经成为革命的对象而非革命的动力,中国革命在政治上要同时推翻资产阶级,在经济上要没收一切外国工业及一切反革命党财产”[5]的论断,这直接影响着各革命根据地的政策。

三、中央苏区对资产阶级的利用政策

在中央苏区时,许多领导人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可以利用私人主义的部分发展来增加中央苏区内部的发展,进行商品流通,更容易进行苏维埃政权的建设。如张闻天则认为“……要使私人资本家投资到生产中或商业中来,那必须使他们有利可图,而不是亏本的。世界上没有这样的资本家,他的投资是为了亏本”[6],同时苏维埃的政策应该利用“利诱”与“让步”,“必须利用他们的‘社会关系’,‘线索’,经济的力量与经营工商业的经验,来发展苏维埃经济”[7]。苏维埃的灵活政策致使当时很多人认为“目前只有苏区才是经营工商业最好的地方”,沙兵写到:“在这里每一个工人、农民、商人和大小资本家,可以清楚的看到真正的苏维埃区域并不是象国民党和一切反动派宣布的那样,‘禁止贸易’,‘不许买卖’,‘没收商人财产’,‘没收资本家财产’等等。相反在目前的苏维埃区域里,商人和资本家不仅是有极大的营业的自由,就甚至于连任何的捐税都可以不出”[8]。

四、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探索

鉴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对资产阶级的认识与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初步探索,毛泽东也认为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一定条件下是要消灭的,但不是急于消灭。他在1945年的《论联合政府》中指出:“在中国的条件下,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除了国家自己的经济、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和合作经济之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9]。在建国前讨论进行的《共同纲领》则说明:“国家应在经营范围内、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10]。

从这一历史脉络来分析,中国共产党对资产阶级的考量多是建立在临时性上,只是出于一种政策上的利用。正如杨奎松先生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指出的,即使多拖上几年,不那么急,也不那么快,改变依旧是一种必然,情况也并不会有任何本质的不同。其实,建国后,中共中央在决定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上固然存在着“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单一”的问题,但即使多拖上几年,也不那么快,改变依旧是一种必然,情况也并不会有任何本质的不同。一方面,依据传统理论和苏联模式来认识社会主义,势必会把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看成是中国迈向社会主义的一种主要障碍,而不得不改造并消灭;另一方面,由此造成的对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高度戒备和受到政权主导的“两种制度”、“两条道路”之间的斗争,在建国后不久就逐渐使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资产阶级,都使中国失去继续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与可能了。所谓“过急过快”不仅是一种必然,而且在相当程度上多半也是一种客观的进程。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3。

[2]《蔡和森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118。

[3]陈独秀:《关于社会主义的讨论》,1920年12月1日《新青年》第8卷第4号。

[4]《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257。

[5]《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3.330-331。

[6]洛甫:《五一节与劳动法执行的检阅》.《斗争》第10期,1933年5月1日。

[7]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488。

[8]沙兵:《目前只有苏区才是经营工商业最好的地方》.《红色中华》第242期,1935年12月1日。

[9]《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60-1061。

[10]《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7-8。

作者简介:

佟欣蔚(1991—),女,辽宁丹东人,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史专业,研究方向:思想政治工作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