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卫生行政部门督查对县级医院感染管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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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卫生行政部门督查对县级医院感染管理作用

秦玉萍

秦玉萍(长治县人民医院047100)

2006年9月1号正式实施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①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②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

③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

④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爆发的监测工作情况;

⑤现场检查。

第六章罚则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的行政处分(内容略):

①未建立或者落未实医院感染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②未建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③违反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

④违反无菌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

⑤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⑥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

我院在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多次督查下,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有了很大变化,具体表现如下:

1卫生行政部门的督查使医院领导提高了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认识的重要性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很多,是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遵循的依据。但由于医院领导不了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以及医院感染工作投资大,加之没有独立的医院感染专职人员,无法开发领导层,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通过从2008年4月到2009年1月之间市卫生监督所的三次检查使我院领导对医院感染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领悟的更全面、更透彻,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受到高度重视,并与2009年3月成立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科,配备专职医院感染管理人员。

2增强全院职工预防医院感染的意识

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频频发生,使每一名医务工作者都触目惊心;医疗卫生行政部门一次次的反复检查给大家敲响警钟,使大家不能掉以轻心。现在是法制时代,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病人及家属的法制观念争强,为了减少由于医院感染造成的医疗纠纷,每一位医务工作者都必须争强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医的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患者负责,对自己负。

3促进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每一次的检查都是对院感专职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知识的考试,面对检查,从上到下都必须认真按照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标准进行,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起到一个促进作用。通过这三次检查,在医院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下,在相关科室的协调配合下,院感科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展工作的环境。连续二年,医院领导派专职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种医院感染管理培训班,使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医院感染管理科的工作人员通过自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严格按照《山西省医院感染考核评价标准》一一落实各项工作,使我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

4加大对预防医院感染在建筑设计方面的资金投入

医院建筑不合理是引起医院感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建筑布局的设计应符合隔离与功能流程的要求,达到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防止环境污染。在医院感染管理的重点科室中——手术室、产房、供应室、检验科等科室,我院由于是老建筑,结构布局不符合预防医院感染的要求,通过上级几次的检查,我院领导非常重视这一问题,多次组织相关科室的主任到达标上等的兄弟单位参观学习,并要求绘制合理的建筑平面图交与院领导。院领导将这一情况反应给县政府,得到县政府的大力支持。

卫生监督与医院感染管理有着同一工作目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人员应和卫生监督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借助卫生监督监测促进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