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消防部队人身伤害事故类型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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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消防部队人身伤害事故类型及对策

李勇

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作战指挥中心河北石家庄050035

摘要:消防部队承担着扑救火灾任务的同时还承担着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本文就对常见事故类型进行分析,并作出相应预防对策的讨论。

关键词:消防部队常见事故预防对策

一、常见的事故类型

(一)车辆事故

定义:指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

案例:2013年2月10日,云南保山市公安消防支队腾冲县中队在出警途中,因道路湿滑弯急,导致消防车发生侧翻,造成战斗班班长死亡,驾驶员受伤。

(二)爆炸

定义:可燃性气体、可燃蒸气、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以及爆炸性物质发生的爆炸事故。

案例:2012年10月6日,湖南沅陵消防大队在处置一起液化石油气槽罐车侧翻事故中,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突然发生泄漏爆炸,造成两名官兵和一名合同制队员当场壮烈牺牲。

(三)中毒和窒息

定义:指人接触有毒物质,如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废弃的坑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牛突然晕倒,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两种现象合为一体.称为中毒和窒息事故。

案例:2010年1月9日,四川达州支队二中队士兵在对高喷消防车泡沫罐内壁刷漆进行防腐防锈处理过程中,因防护措施不到位中毒,1人死亡,1人受伤。

(四)建、构筑物坍塌

定义: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的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方等情况。

案例:2014年2月4日,在扑救上海市宝山区上海环震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火灾中,仓库突然坍塌,造成两名战士牺牲,两名战士受伤。

(五)高处坠落

定义:指出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的坠落,也适用于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

案例:2012年6月14日,湖北总队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一干部在进行高空训练时,从训练设施上跌落,造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六)灼烫

定义: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故。适用于烧伤、烫伤、化学灼伤、放射性皮肤损伤等伤害。

案例:2004年7月26日,福建三明市公安消防支队永安大队战士在上坪乡麻岭翔鹭蚊香厂火灾扑救中,大量燃烧的碳粉、木粉等原料从泄压通道瞬间喷射出来,造成一名战士严重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4名官兵被不同程度灼伤。

(七)触电

定义: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适用于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棵露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手工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事故。

案例:2010年3月25日,广东潮州消防支队潮安县大队潮安中队晾晒在训练塔上的水带被风吹刮缠挂在高压线上,中队1战士用竹竿挑缠挂在高压线上水带,并手抓水带接口,被从高压线电流击中,坠落地面死亡。

(八)淹溺

定义:指因大量水经口、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

案例:2009年8月5日,贵州省黔东南州支队一干部酒后和地方朋友到一河中洗澡,因突发心脏疾病溺水死亡。

(九)物体打击

定义: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

案例:2013年2月9日,广东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珠江东中队在组织战士利用清洁水带升降机收取水带时,水带悬挂装置突然坠落,造成中队战士肖龙头部受创,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发生事故的原因

(一)灾害事故类型日益复杂多样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致灾因素也大量增加,传统与非传统、自然与社会的安全风险交织并存,各类灾害事故的突发性、复杂性、隐蔽性和危险性更强。特别是以高层、地下和大空间、大跨度建筑和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等为典型代表的灭火救援对象,在数量上呈几何数增长,在体量上呈跳跃式扩容,对灭火救援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这些新形势、新问题、新情况使得参战官兵在灭火救援行动中时刻面临着巨大危险,官兵伤亡的几率较以往大大增加。

(二)消防员安全意识淡薄

部分消防员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其艰巨性、复杂性缺乏研判,认识不足,没有树立长抓不懈的思想,导致没有形成系统的安全认识体系。在灭火救援战斗中只考虑如何灭火、救援,而对事故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观察少、考虑少,意外情况突发毫无准备,存在经验不足,盲目蛮干的现象,导致战斗员无畏的摔伤、中毒、触电、灼伤、划伤等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个人防护措施是在危险发生时给官兵的最后一道安全屏障,但是在存在部分官兵是不愿用、不善用防护装备的现象。部分基层指战员装备器材购进后,并没有时常组织熟悉操作,导致难以形成人与装备的最佳战斗力结合;有些指挥员和战斗员火场战斗中自认为经验充足,不愿意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或使用不当造成人员无谓伤亡;些消防员对防护装备的性能过于“理想化”,没有考虑实际因素在灭火救援现场盲目使用,常常出现装备运用不合理而导致消防员伤亡的情况。

(四)灭火救援基础知识欠缺

基层大、中队在工作安排中比较重视体技能训练,往往忽视了对灭火救援基本业务理论的学习。没有扎实的业务知识基础,无法应对日益复杂的灭火救援形势,在灭火救援战斗中不能采取正确处置措施;再者,很多事故的发生都是源于对危险的无知,隐患隐藏在周边的救援环境中,知识的匮乏往往使官兵身处险境而不自知,导致官兵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预防事故发生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消防员的安全意识

做好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是增强官兵预防事故自觉性,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对消防官兵来讲,长期参与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任务,思想上可能或多或少地存在麻痹思想,这就要求干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利用正反两面事例进行教育,在工作训练前后、节假日、重大勤务等的安全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时时抓,处处抓,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只有在官兵牢固树立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方针,才能克服麻痹思想,自觉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提升器材装备操作水平

消防装备是消防员用于灭火救援、开辟进攻通道、保护自己和拯救他人生命的重要武器,必须熟练掌握其性能、操作要领和维护检修方法。特别是个人防护装备,要做到常使用、常检查、常保养,制订不同灭火救援对象着装标准,严格灭火救援行动安全防护要求,养成正确使用防护设施的好习惯,要努力把一些不习惯变为习惯和必须。官兵要熟练操作消防器材装备,不管在什么场合都要能运用自如,要达到人与装备的完美结合,发挥出最佳效益。

(三)加强业务理论学习

将《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等业务理论学习其作为一项基础性练兵内容抓好抓实,有针对性地开展危化品、建筑结构等常用业务知识学习。使全体官兵扎实掌握各类灾害特点、危害程度、处置程序、战斗行动、防护等级等基本知识,在应对各种灾害时心中有数、稳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