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潮州扩大对台经贸合作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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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潮州扩大对台经贸合作的探讨

马强

马强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

潮州自1992年立市以来,开放型经济稳步发展。当前,潮州进出口商品集中在陶瓷、服装、机电、鞋类、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出口市场以欧美、亚洲为主,实际利用外资来源高度集中在港台资本。

一、目前潮台经贸合作特点

1.台商实际投资和进出口比重较大。截止2009年底,潮州累计设立台资企业183家,现存63家,实际利用台资1.09亿美元,占全市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17.03%。2009年台资企业进出口总值1.13亿美元,其中出口总值0.95亿美元,占全市“三资”企业出口总值的10.6%。

2.台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日美和东南亚,对台出口增长明显。台资企业主要出口日本、美国、菲律宾、香港、印尼等国家和地区。2009年潮州企业(含台资及非台资企业)对台进出口总值0.54亿美元,同比增长39.4%;其中出口总值0.18亿美元,同比增长65.1%。

3.台资投资地域主要集中在饶平县和潮安县。潮州台资企业中,饶平县23家,占全市总数36.5%;潮安县21家,占全市总数33.3%;其余分布在市直、湘桥区、枫溪区、市开发区。

4.小规模劳动密集型企业居多。台资投资以陶瓷、农业种养、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玩具、木制工艺品等产业为主,投资规模多在20—200万美元之间,用工人数在100—500人左右。

5.自购场地自建厂房企业较多。潮州台资企业大部分是在1992年至1995年注册登记的。在当时的政策和经济形势下,台商大多购买或租赁土地使用权在30—70年之间,不但自建了与生产需要相适应的厂房,而且注册了与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的经营期。这些企业在考察时看好潮州的投资预期,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在经营发展中也取得了相应经济效益。

二、潮台经贸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营成本较高。近年来,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特别是2007年起,国家实行内外资企业两税合并改革后,外商投资企业失去了原有部分政策优势,如从2007年1月1日起,国家对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使外资企业的税费增加。同时,由于潮州港仍未开通国际远洋班轮运输,很多台资企业选择在厦门或深圳口岸出口,运输成本也相对偏高。再加上今年广东再次拉大峰谷电价差距,高峰期工业用电价格上涨;另外,由用工难问题引起的劳动力工资提高等等因素,从客观上增加了潮州台商投资企业的经营成本,制约了企业发展。

2.投资规模偏小。潮州自然条件、传统工艺、原料资源、工资水平等,较能适应和满足台资企业的发展需要,但总体上仍呈现出以小规模的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企业为主的特征,产业结构偏于落后。

3.部分对国家政策依赖性强的台商投资行业出现萎缩。前些年,国家大力鼓励利用外资,注重量的积累,政策比较宽松。但近两、三年来国家加强和规范管理,出台了一些限制和禁止政策措施,使部分对国家政策依赖性过强的台资企业经营受到了严重影响,有的企业甚至停止经营。如90年代中后期,潮州从事沿海滩涂海水养殖的台资企业办得甚热,但自从国家出台禁止进口饲料、化肥、种苗、药物等政策之后,这类养殖业的外资企业呈逐年减少的趋势。另外,随着国家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台资企业美美电池有限公司在运作上成本增加,出口值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4.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影响台资发展。潮州部分地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如配套市场建设方面,企业所需的原材料,特别是产品上下游原辅材料配套市场发展滞后,未形成完整的相关配套产业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台商的投资选择。在交通、环境整治方面,潮州台商投资企业大多集中在乡镇,台商投资者十分注重厂区及周边环境美化和交通方便,但目前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企业周边卫生环境较差,有的地方交通不便、经常阻塞,与台商要求存在差距。在生活配套设施和服务方面,目前在台商较为集中的地方文体活动场所不配套不完善,台商在潮缺乏联谊活动的场所。此外,潮州可用于招商引资的土地资源紧张,货物集散能力和口岸通关能力不够强,物流环境不佳,不利于台资企业发展。

5.对台投资软环境有待改善。潮州在投资软环境建设方面也存在不足,一些台商对当地少数部门的服务意识、亲商意识、办事效率等方面不尽满意。在引进台资的问题上,一些部门尚未从全局观念的高度形成共识,有的认为引进外资是外经贸部门的事,台商事务是台务部门的事,未能达成“从我做起”、“全民亲商”的共识。另外,一些部门对台商政策宣传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手续繁琐、效率低,一定程度影响了台商的投资信心。

三、潮州扩大对台经贸合作的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

1.广东发展战略安排带来的机遇。一是2008年国务院通过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中提出“鼓励粤东地区利用地缘、人文相通的优势,发展对台贸易,提高对台经济合作水平”。二是“双转移”战略的实施加速珠三角制造业向粤北山区和东西两翼的转移。三是“五年大变化,十年大发展”的战略加快粤东地区的发展。四是《广东对台工作四年规划(2009-2012)》的实施深化拓展了粤台关系。五是国家和广东省在粤东地区布局实施一系列重大工业项目和产业安排。

2.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带来的机遇。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海峡西岸经济区将建设成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先试区域,并在“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六项工作,即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体系、提高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推进海峡西岸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强自主创新。潮州作为广东“东大门”,是海西经济区的重要成员城市,可切实把握海西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机遇。

3.中国-东盟自贸区启动带来的发展机遇。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启动后,双方将有逾九成的贸易产品实施零关税。一方面,大陆台资企业可享受政策便利,既扩大对东盟出口,也会增加东盟国家对大陆台资企业产品的采购。另一方面,潮州可利用自贸区便利的投资和贸易环境,推进与东盟经贸合作。

4.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带来的机遇。正在商签的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将便利两岸产品流通,推进台资来大陆投资,提升两岸传统产业合作水平,合作发展新兴产业,共同占据国际竞争制高点,大陆台资企业也因此有可能将产品卖回台湾。

5.台湾生产性服务产业的转移带来的机遇。台湾已有过三波产业转移。第一波是以轻纺行业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第二波是以石化行业为代表的资本密集型产业,第三波则是以电子技术行业为代表的技术密集型产业。目前,台湾正在进行第四波产业转移,即生产服务行业向大陆转移。潮州可凭借其优势主动承接台湾生产性服务产业和其它产业的产业转移,并在电子信息、船舶、机械、有色金属、石化、建材、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的开发上加强合作,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新兴支柱产业。

(二)挑战

1.长三角地区城市竞争带来的挑战。以吸引台资为例,据相关调查显示,长三角依旧最受台商垂青。大陆各地投资环境综合实力,排名前三强的城市是昆山市、南京市江宁区、苏州工业区,全部位于江苏省,也均属长三角的范围内。其背后原因,一是长三角具备“内外销并举”的优越格局。即这一带拥有上海港、宁波港等一系列对外通商大口岸,与国际市场沟通顺畅。而在对内方面,这一带通过长江,可以直接辐射整个长江流域的广大内销市场。与珠江三角洲台商之主攻外销、环渤海经济区台商之主攻内销不同,多年来台商在长三角总的经营样态是“内外兼攻”,既做外销,也争取内销,两种业务旗鼓相当。二是长三角当地政府对台商的亲商政策。这方面尤以昆山为典范。昆山长久以来,把台商当作共同创业伙伴,对台商碰到的经营问题,能立即受理、尽快解决。该市主要官员手机对台商24小时开放,台商有事可立即通报。三是长三角具备上海产业体系带动的完整产业链。上海作为中国经济的龙头,早已拥有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加以技术人才充沛、居民消费力强、国际联系繁盛,其实力足以担当全国经济增长的发动机。目前,长三角已建成了层次俨然、配套方便的产业体系。

2.周边城市竞争带来的挑战。潮州与周边城市产业同构现象突出,在扩大对台产业合作方面面临着周边城市的激烈竞争。

四、潮州扩大对台经贸合作的战略思路和重点举措

(一)战略思路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在一国两制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框架内,放眼全局,立足未来,通过扩大开放广度和深度,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创新合作机制,着力引导各种内外生产要素在潮州大转移、大集聚、大开放,重点依托韩江创建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依托潮州港开发区创建产业转移园区和外商投资高新园区,依托港口和海岛创建对台自由贸易区,依托近海创建海洋生态经济区,要向园区要效益,向港口要支撑,向自贸区要突破,形成一种江海互通,内外资双轮驱动,江、海、区、港一体化发展的富有活力的经济发展新格局,最终把潮州建设成为粤东、海西南翼、赣东南、台湾南部地区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合作的结点和广东率先实现对台自由贸易的先行区。

(二)重点举措——创建对台自由贸易区

两岸虽已签ECFA,但两岸经济体在经济结构、发展水平、开放程度等各层面差异较大。这必将对两岸整体层面的制度性经济合作与一体化形成相当程度的制约。因此,两岸制度性经济合作与一体化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漫长过程。一个可行的途径与方式,就是在两岸整体层面进行一定程度的制度性合作与一体化同时,在有条件的两岸次区域层面先行先试较高程度的制度性合作与一体化。就广东而言,可选择潮州与台湾距离最近的高雄之间先行先试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与配置,先行推进自贸区建设,构建类似共同市场的次区域经济合作与一体化形态。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与台湾(可首选高雄市)衔接,争取台湾的支持和认可,并签订自贸区合作协议,创建自贸区合作会商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为对台自贸区合作提供机制保障。

二是加快推进对台直航贸易,增加海上直航集装箱班轮的运力和航班,开通对台海上散货直航,全力扩大对台直航航线,成为对台“三通”主要通道。

三是积极对接高雄正在营造的亚太营运中心,融入以高雄为中心的离岸航运体系。

四是积极吸引国内和台湾地区的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等企业进入自贸区发展,鼓励潮州现有台资企业,尤其是将产品回销台湾的企业进入自贸区发展。

五是积极对接台湾市场管理体系,建起公平、开放、合理的市场经济新秩序。

六是积极谋划建设国家保税石油储备中心、台湾农业科技合作试验区、潮台海洋养殖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七是创建潮台旅游合作机制,积极发展邮轮和游艇旅游业。

八是签发台胞在自贸区内的长期居住证,构建台湾水准的医疗体系、就业体系和社保体系,促进台湾大学生和居民来自贸区就业。

九是创建离岸金融保险机构,建立与保税物流相适应的金融监管模式,特别是扩大人民币、台币的自由进出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