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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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的

卞东旺

卞东旺(河南财经学院)

中图分类号:D267.2文献标识码:A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问题分析

(一)农业生产环节和基本建设投资过少。2005年与1990年相比较,支援农业生产支出额占财政支农支出比重降低了31.56个百分点。而科技三项费用、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却下降了0.2个和0.75百分点。用于农业建设和科技投入的支出比重低的状况影响了农村基本建设的效果和效益。目前,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这种财政支持结构不合理的主要表现。

(二)农民急需的生产性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许多农村地区非常缺乏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农机服务等。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干部为了追求政绩,大搞形象工程。而农村可持续发展急需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保障及农村的环境保护等严重短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造成了社会公共资源的严重浪费。

(三)在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背景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相对短缺。在教育方面,城市公共产品供给多于农村。我国财政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严重不足。1994-2000年,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总额的比重为57.7%。从结果来看可,据“五普”资料显示,农村人口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9.1%,远低于城市人口占65.4%的水平。农村人口小学文化程度占42.8%,15岁以上文盲率为8.3%,高于城市23.8%和4.0%的水平。

(四)相对于落后地区而言,发达地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较多。由于地理位置和资源禀赋的差异,我国农村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我国东部及沿海发达地区,政府财力比较强,对中央、省级财政依赖度不高,而经济发展落后地区,政府财力比较弱,所以,对于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比较大。以农村用电量为例,2000年、2004年、2005年沿海开放县是西部大开发12省的农村用电量的2.11、2.95、3.23倍。

二、优化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结构的对策

(一)加快科教兴农步伐,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支持。应该利用科普手段向农民宣传科学的生活方式的特征与培养措施。在原有的报纸、书籍、展览、培训、报告会、广播、电视、电影等基本的科普形式和传播手段的基础上,还应该利用远程教育、互动式科普展示、参与式科普展教、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手段向农民普及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大对农村人力资源的教育与培训力度,使现实与潜在的农民具有较高的科技文化素质与技能。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农民组织为补充的农业科研、教育与推广“三位一体”的农业推广组织体系。

(二)推进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按照统一、效能和责权一致的原则,整合农业管理部门职能。在具体推进时,重点是将农业和农村政策研究、制定与实施、农产品贸易、农业生产资料、检疫检测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与运销、农产品储备、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等与农业发展相关的职能统一划归一个部门负责,实行统一管理,逐步建立起一体化、高效的农业管理体制。统一后的农业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法国的做法将农业部及其各省农业厅改为“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农业与农村发展厅”,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战略选择。在履行职能时,应该重点加强依法行政体系建设,增强农业执法机构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解决执法主体不清、“裁判员”与“运动员”交错、执法效果低下等问题。

(三)加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方面,要从保护耕地特别是种粮耕地出发,制定农村非农用地规划。小城镇发展时要尽量少占耕地,对城镇发展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要从动态平衡出发,给予保证,并且按照规定给农民合理的补偿;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农民进入小城镇以后原有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流转制度,明确土地流转的途径和管理办法。对已办理城镇居民户口的农民应退出原有承包地和自留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排转包,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对异地新建村民住宅或已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应退出原宅基地,由镇统一规划使用。

(四)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为农村市场经济主体提供及时、充足的资金。生产投入要素特别是资金不足是制约我国农村经济效果的主要因素之一。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等农民组织组织主体都面临着资金短缺问题,而且“扶富不扶贫”的现象也十分严重。为改变这种状况,要尽快建立起国家、集体、个人等多元投入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

(五)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同时,为使农民组织化生产经营持久、有效,还必须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农村社会保障机制,重点应建立健全三大保障体系;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立起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个人储蓄积累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二是社会医疗保险体系。逐步形成以个人出资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适量投入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三是社会救济福利体系。逐步按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对贫困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