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药物效应的因素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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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药物效应的因素

王丽彩

王丽彩(大兴安岭新林区塔尔根卫生院165027)

【摘要】目的讨论影响药物效应的因素。方法查阅文献资料并结合经验进行归纳总结。结论物效应是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的表现,但同样剂量的某一药物在不同病人不一定都能达到相等的血药浓度,相等血药浓度也不一定都能达到相等的药物效应。

【关键词】影响药物效应的因素

药物效应是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的表现,但同样剂量的某一药物在不同病人不一定都能达到相等的血药浓度,相等血药浓度也不一定都能达到相等的药物效应。这是因为其受许多因素的影响,除了药效学、药动学以外,还有药物方面的因素。

一、药物的化学结构

药物的化学结构是决定药物发挥特异性效应的物质基础。一般地说,药物的化学结构相似,其药理作用也相似,例如噻嗪类药物均具有利尿、降压作用,只是作用强弱不同。也有一些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表现相反或拮抗作用,例如维生素K和香豆素类药物的化学结构相似,前者可产生止血作用,后者可表现出抗凝血作用。

二、药物的剂量和效应

药物的剂量是指用药的分量,剂量的大小可决定药物在体内的血药浓度。在一定剂量范围内,剂量愈大,血药浓度愈高,作用也愈强。药物的效应随着剂量的增加而增强,即药物的量效关系。

(1)量反应型量效关系药物作用的强弱是连续增减的量变,可用具体的数量或最大效应的百分率来分级表示,称为量反应。

(2)质反应型量效关系药物作用的强弱不是连续性量的变化,而表现为反应性质的变化,如清醒或睡眠,存活或死亡等,称为质反应。

药物剂量太小,不产生任何效应,称为无效量。随着药物剂量的增加,开始产生药理效应的剂量称为最小有效量或称为阈剂量。产生最大的治疗效应,但尚未引起毒性反应的剂量,称为极量,是安全用药的极限。我国药典对毒药和剧毒药规定了每次或每日极量,超过极量可引起中毒,在临床用药非特殊情况一般不采用极量。最小有效量与极量之间的剂量称为治疗量。比最小有效量大,比极量小,疗效显著,且又安全的剂量称为常用量,是一般治疗应用的剂量。最开始引起中毒反应的剂量称为最小中毒量;最小有效量和最小中毒量之间的剂量称为安全范围,药物的安全范围愈大,用药愈安全。在测定药物毒性的动物实验中最开始引起动物死亡的剂量称为最小致死量。药物中毒量和致死量在临床治疗中是不允许使用的,但在测定药物毒性的动物实验中有实用意义。在测定药物毒性的动物实验中引起一半动物死亡的剂量称为半数致死量;在测定药物疗效的动物实验中引起一半动物有效的剂量称为半数有效量。半数致死量与半数有效量的比值称为治疗指数。治疗指数=半数致死量/半数有效量,治疗指数愈大,表明用药愈安全。一般认为比较安全的药物治疗指数应大于3以上,但这仅适用于治疗量与致死量的量效曲线相互平行的药物,假如两种剂量的量效曲线坡度不同的药物,还应考虑安全范围,称可靠安全系数,比值要求大于l以上.用药才安全。即引起1只动物死亡的剂量要大于引起99只动物有效的剂量。

三、药物剂型

药物可制成许多种剂型,如剂型的形态相同,其制备方法以及一般性状亦有相似之处。但同一种药物可有不同剂型和不同批号,由于生产工艺的变更,可给药物效应带来举足轻重的影响,主要是影响药物的吸收和血药浓度,从而影响药物的疗效及其毒性。有些特殊剂型不应有破损,吞服时不能嚼碎。舌下含片应放在舌下,含片可放在两颊黏膜与牙龈之间待其溶化。含漱液应注意浓度及温度,以免破坏药物及损伤组织。注射剂的水溶液比油剂和混悬剂吸收快,但维持时间短。口服时吸收率,水溶液>散剂>胶囊剂>片剂。

近年来生物药学随着药动学的发展,为临床提供了许多新型剂型,“缓释剂型”和“控释剂型”。前者是利用无药理活性的基质或包衣以保持药物在单位时间内按一定比例释出,达到比较稳定而持久的疗效;后者是控制药物在单位时间内按一定数量释出药物。例如毛果芸香碱眼片置于结膜内每周一次:硝酸甘油贴皮剂每日贴一次,子宫内膜避孕剂每年放置一次,这样不仅保证了长期疗效,也方便了病人。

四、给药途径

不同的给药途径可直接影响药物作用的性质、强度、速度和持续时间。例如硫酸镁口服可产生导泻、利胆作用,注射给药可产生抗惊厥和降低血压作用。

1.口服为简便、安全、最常用的给药途径,临床适用于绝大多数药物和病人。但吸收缓慢,易受胃肠内容物的影响,不适用于昏迷、呕吐、吞咽困难及急救的病人,易被消化酶破坏或首关消除明显的药物不宜口服。

2.注射给药是指将灭菌药液直接注入人体皮下、肌内、静脉等部位的给药途径。此种给药方法的优点是吸收迅速、显效快、剂量准确、疗效可靠,且可避免消化液的破坏及首关消除的影响,但不如口服给药安全方便,技术操作复杂,药品价格较贵,必须经严格消毒,并要医护人员执行。常用的注射给药方法有:

(1)皮下注射适用于容量小、刺激性小的药物。刺激性强的药物不宜作皮下注射,以免致局部疼痛、硬结或局部组织坏死等。

(2)肌内注射是指将药液注入肌肉组织,由于肌肉组织血管丰富,感觉神经纤维较少,故吸收较皮下注射快,疼痛较轻,混悬剂和油剂也可作肌内注射。

(3)静脉注射包括静脉推注和静脉滴注。是指将药液直接注入或滴人静脉内,其优点是剂量准确、立即生效,适用于抢救危重病人。但注射液必须澄明、无异物、无沉淀、无热原、无溶血和凝血现象。油剂、混悬剂、含气泡的注射剂不能静脉注射。输液的浓度和速度应根据病情和药物的作用性质决定。等渗电解质注射液,可根据患者的心、肺功能及脱水程度采用快速或中速。高渗盐水氯化钠溶液应慢速为宜,以免发生心功能不全或肺水肿。低分子右旋糖酐,用于防治血栓形成,滴速应缓慢。甘露醇,用于脑水肿。

(4)椎管注射是指将药液注人蛛网膜下腔,使药物在局部达到较高浓度,用于腰麻和脑脊膜疾病的治疗。

(5)其他有皮内注射、心内注射、胸腔内注射、腹腔内注射、关节腔内注射等。

3.舌下给药是指将药片含于舌下经口腔黏膜吸收,仅适用于少数脂溶性高的药物,其特点是发生作用较口服快,而且可避开首关消除。

4.直肠给药是指将药液灌入直肠或用栓剂塞人肛门,药物经直肠或结肠吸收,显效较快,亦可避开首关消除。例如对胃刺激大的药物水合氯醛可直肠给药。

5.吸入给药气体或易挥发的液体药物可用吸入给药法,药物经呼吸道吸入,经肺泡吸收和排出,肺泡吸收面积大,血流丰富,吸收迅速,作用快而短暂。某些不易挥发的药物可配成溶液喷雾吸人或制成粉末吸人,临床适用于治疗呼吸道感染或哮喘等疾患。

6.皮肤、黏膜给药是指将药物用于皮肤、黏膜表面,主要发挥局部作用,有的亦可发挥吸收作用。例如滴鼻、滴眼、滴耳剂及用于皮肤的搽剂、洗剂、贴皮剂等。

五、给药次数和给药时间

1.给药次数用药的次数应根据病人的病情需要和药物在体内的消除速度而定。通常按t1/2为给药间隔时间,t1/2长的药物给药次数相应减少,t1/2短的药物缫药次数相应增加。若肝、肾功能不全,药物的消除速度缓慢,给药的间隔时间应该适当调整,以免发生蓄积中毒。

2.给药时间许多药物在一定时间内给药,可充分发挥疗效,减少不良反应。例如健胃药宜在饭前服,助消化药宜在饭时服,催眠药宜在睡前服,导泻药和利尿药宜在早晨服,有刺激性的药物宜在饭后服,可减少胃肠道反应。为了达到治疗的目的,需要连续用药至一定时间,这一过程称为疗程。疗程长短主要视病情而定,一般来说必须待疾病症状好转或病原体消灭后,才能停止给药。

3.时间药理学又称时晨药理学时间药理学是研究生物时间节律对药物作用和体内过程的影响及药物对生物节律影响的一门学科。近年来发现昼夜不同时间内机体对药物的敏感性不同。主张选择适当时间给药以符合机体生理活动的昼夜规律,发挥较好疗效,减少不良反应。例如人的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分泌在每日上午7~9时为最高峰,午夜24时为最低,以后又逐渐升高。对长期服用糖皮质激素制剂的患者,采取一日量集中于上午8时一次顿服,恰好是在正常分泌的高峰,既可达到用药目的,又不会过分抑制垂体ACTH的分泌,从而防止和减少不良反应。

参考文献

[1]竺新影.药理学[M].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