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制面临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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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制面临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张学宪

湖北兴达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咸宁437000

摘要:市政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之一,因此市政工程质量的好坏密切关系到城市形象与城市建设水平。除此之外,人们的日常生活也与其紧密联系,所以对市政施工质量要必须确保。那么想要确保施工质量则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本文主要对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所面临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找寻改进的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制;问题;改进措施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的经济水平也在逐年上升,城市化发展的脚步也在不断加快,因此也要逐渐提升建设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指的是服务群众的工程,涉猎到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从根本上对人们的经济水平和生活质量进行优化,但是在建设市政工程的质量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因此必须要有合适的手段和政策对其进行规避。

一、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制面临的问题

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是我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制度之一,至今为止,发展已经有34年,这些年对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探索和创新从未停止,例如,将核验制转变为备案制,并且监督机构也从责任主体转变为执法主体,不断提高其监督效能,对我国规范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我国工程质量的确保都有着重大影响。但是时代的不断发展,形势和要求也在不断变化,面对当前我国的新要求和新形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还存在没有改善和没有适应的问题,对进一步发挥我国的监督作用和可持续发展的监督工作造成制约。

1.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存在不够明确的法律责任和错位、越位的监管问题。

基于行政法规的行政委托才是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权利来源,根据我国规定的有关行政法,行驶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是以自己名义的行政“授权”组织,而受行政“委托”组织行驶职权时只能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并且相应法律责任也是由委托机关承担。但是目前的现实情况是,除行政处罚工作以外,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制行使行政职权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均是以自己名义进行,这说明已经发生转移部分行政职权和法律责任的问题。这种转移已经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与依法管理的要求不符合。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存在责与权模糊错位的问题,另外我国市政工程诉讼案例也会对其造成影响,加剧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错位监管和越位监管的风险。

2.不适应的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在开展建设活动时,基本建设程序必须严格执行,但是对于建设市政工程来说,基本建设程序的严格执行却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例如“建设用地”和“工程项目”中存在着程序顺序的问题,涉及处置市政工程生产要素当中的“土地”要素,这一瓶颈问题存在与我国市政工程建设与管理当中,是一个长期无法解决的问题,导致我国市政工程常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根据我国相关基本建设程序与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情况是先将“建设用地”先配用,建设“工程项目”之后在进行,对于房屋建筑工程呈点式布局的来说,该程序存在较强的操作性和可控性,但是该程序却不是用以线性布局为主的市政工程。

3.威慑力和权威性不足

采取和提出口头整改要求、限期整改通知单的下达、局部暂停施工等行政管理措施是目前市政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主要手段;开设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其人员质量信息纪律和工作公布是针对受监项目情况所实施的手段;以委托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或向有关部门移交并依法集中实施行政处罚等是对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手段。但当地建设单位大多都是国企,与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相比级别可能要更高,也会一定程度关联政府其他职能部门,这就导致有较为复杂的问题存在与市政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方面。

4.监督处罚不够力度

力度过小的监督处罚是存在我国目前市政建设工程中的普遍问题。有关部门市政工程建设将施工进度与施工技术作为重点,而对质量监督管理忽视,就算发现存在一些缺少合理性的行为,也只采取较弱的处罚力度,威慑效果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并且大多政府工程也属于市政工程项目,参与其中的还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因此在出现质量问题时,大多只会采取整改,而很少进行处罚,会对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改进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制面临问题的措施

1.厘清性质,将定位进行明确

在我国市政工程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将我国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分为三个方面,分别是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要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以及市政工程的权属管理厘清,将市场主体责任依据“谁投资、谁关心、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落实,要与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基点相符合,才能将政府作用的基础更好的发挥出来[1]。

2.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我国已经有保障市政工程质量的多部法规文件先后出台,但是关于市政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却是在各个文件中分散着,并没有完整的体系形成,另外快速推进的市政工程建设和不断提高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要求导致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较难界定、模糊等问题存在部分法规中的部门条款。使得现行的市政工程建设普遍存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现行对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受客观条件的影响,因此要对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的措施与办法进行研究和制定,对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和建设的良性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3.执法监督手段要创新

通过建设信息化的质量管理监督,借助信息平台及其有关信息工具,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规范管理,将以“企业责任、社会监督、政府督促”为原则的质量安全管理机制进行监理,将不适宜的、固有的监督方式方法进行切实改变,在“新常态”下降质量安全监督新模式进行建立,除此之外,还要将执法检查工作的效率和工作质量进行不断提高。使以促进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为目的的监管工作得到落实,并且将动态监管逐步实现。

4.将执法处罚力度加大

将工程质量监督方法进一步完善,并且还要将执法处罚力度加大,监督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质量。还要将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借助将不良行为记录体系和诚信管理办法进行完善,将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公示力度加大并记录不良行为,对引入和评估征信机构共享诚信信息等方法进行探索,对于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采取细化和量化的措施,对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形成记录内容,根据监管“大数据”将不良记录通报进行定期发布。同时还要对工程质量过程监管进行全面加强,采取处以罚金的方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扣分或进行不良行为公示等方法处罚项目负责人,将处理力度加大,使市政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提供保障。

结束语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市政工程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改进势在必行,将找准自身职能定位作为主线,改善性质定位、法律法规、处罚力度、监督手段等多个方面。不断改进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新的额发展要求要主动适应,使市政工程建设得到保障,帮助市政工程作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郭润英.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问题及改进措施分析[J].山西建筑,2017,43(32):185-186.

[2]武竞雄.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制面临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建筑经济,2018(11):11-14.

[3]文璟毅.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问题及改进措施探析[J].中国住宅设施,2018(04):11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