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建筑工程中不合理低价投标的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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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建筑工程中不合理低价投标的对策

朱艳菊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业发展的如火如荼,各式各样的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的拔地而起。由于建筑项目有限,建筑单位却不断增多,使得建筑业竞争异常激烈。而多数建筑项目会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建筑单位,这就使得一些参建单位罔顾市场,选择不合理低价投标的方式来寻求机会,从而扰乱了招投标市场,有失公平。本文就建筑工程中不合理低价投标的情况做下简单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对策,希望对维护建筑招投标市场的公平性能够起到一些帮助。

关键词:建筑工程;低价投标;对策

当前我国的建筑业竞争异常激烈,这就使得招投标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而产生了不合理低价投标,甚至不合理低价中标的情况发生[1]。一些发包单位,为了减少投资,节约成本,就会一味的追求低价中标;而建筑企业为了能够吸引发包单位的注意,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建设权,就不顾市场行情,一味的压低投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造价,而在中标后,又会以各种理由,要求发包单位追加工程款,从而加大了工程的难度,不利于建筑业的良性发展。因此,我们必需要对不合理低价投标现象引起重视,加强规范管理。

一、不合理低价投标产生的原因

(一)招投标双方过度追求自身利益

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出现不合理低价投标中标,与招投标双方是分不开的。招投标双方过度追求自身的眼前利益,而忽视了市场行情,也忽视了低价中标带来的危害,可谓先喜后忧。招标方想用最少的投资完成项目的建设,而没有结合市场,给出预算价格,被眼前的低价所诱惑;而投标方为了用低价吸引招标方,获得建设权,然后再以高价结算,从中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2]。一旦中标后,事态发展就不会如预期般走向,招标方就被迫支付各种工程款,反而加大了自我成本。

(二)错误理解“合理低价中标”

在国外的确有一些低价中标的现象,但多指的是其在设计、施工总承包基础上的项目整体低价中标,这是对其管理能力及综合技术的考验。但是在我国设计和施工是分开招标的,如果每个环节都采用低价中标,那对“合理低价中标”显然是存在误解的。虽然关于招投标有明确的规定:低于成本价的投标即为废标。但是对成本价没有明确的标准与界定,这就使得“合理”概念模糊不清。而且在评标的过程中,评委都是以标书为参考进行分析,从而选出低价中标者,评委是不可能界定好低价标书是否低于成本。

(三)管理部门信息存在滞后

即便我国已经推广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价方式,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使得很多企业依然沿用政府的定额计价模式,相关的造价管理机构虽然会按照市场新的平均成本原则进行编制,但是由于其信息存在滞后性,造成编制的定额不能够及时准确的反映出市场的变化,也不能够反映出企业的投入成本情况,这就使得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存在很大的工程计价误差,进而引起不合理低价投标的现象[3]。

(四)招投标过程缺乏管理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许多参建单位为了能够中标,多采用“围标”的方式增加中标几率,即施工单位借用多家公司的资质来进行投标,而且会调整标书的价格,以便自己能够中标。由于通常情况下,招标单位也希望能够用低成本获得高收益,这就使得低价投标很有市场,就导致了不合理低价投标的现象产生,甚至有些投标者与招标者事先串通,根据双方的利益来敲定工程造价,达成内定协议,而招投标不过是走走过场,披上公平竞争的外衣,造成这一现象主要原因就是对招投标过程管理的过度有效性管理,且还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评标制度,使得招投标不够透明,有失公平,给建筑工程的不正当竞争提供了温床。

二.解决不合理低价投标的对策

(一)完善招投标制度

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不合理的低价投标是主因之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招投标制度不完善造成的管理缺口。因此,我们要完善招投标制度,使其更科学、更合理、更公正。首先,要尽可能的杜绝“围标”的现象出现,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性,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加大惩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其次,推广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4]。因此,要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计价,使得各个投标单位处于同一起点,而发包单位要制定准确合理的工程量清单,各个投标单位需要根据这份工程量清单核算自己的成本,包括材料、人力、物力等,最终选择一个最优的投标方案,确定最终的投标价格。因为每个单位拿到的是相同的工程量,招投标的过程会相对透明、公正,利用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发包方可以大概知道整个工程的造价处于一个什么样的范围,明显低于这个范围的投标价格,就要多加注意,可以有效的避免不合理低价投标情况的产生。同时也考验了各个施工企业在进行投标时的自身技术、管理水平等,有利于增加施工企业的竞争力。

(二)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合作

因为发包方对整个工程造价、市场行情不是很清楚,也会造成不合理低价投标现象出现。我国虽然有很多的工程造价人员,但是他们主要是针对定额,对价格理论与实务是缺乏的。因此只依靠招投标双方是不可能确定合理的中标价格。如果将这项工作交给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会取得不错的效果。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本身就有着超高的专业水准,掌握着优秀的人才资源,了解市场的行情,有着丰富的经验,在编制企业定额当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通过加强与专业咨询机构的合作,可以及时有效的把握市场变化,制定出合理准确的招投标价格,既减少了不合理低价投标的出现,也增加了招投标的专业性。

(三)加大招投标监督管理力度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不合理低价投标、中标,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监督管理不到位,因此,我们要加大管理力度。对于招标的公告及文件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从而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合理、公平。另外还要加强对开标、评标以及定标的监督,严格检查各个环节是否有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加大惩罚力度,违法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另外,中标后,也不可懈怠,一旦发现串标、非法中标等行为,必须要对其进行处理,取消中标资格。另外也要注意对业主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这样才能够有效控制不合理低价投标的发生。

(四)加强思想观念教育

除了一些制度管理等外部手段外,还可以通过加强思想教育的方式转变招投标双方的观念,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竞争观,从根源上杜绝不合理低价投标的发生,净化建筑工程的风气。比如:可以通过建立示范工程、开办相关的学习机构来增强企业的责任感,规范企业的竞争行为,使其尊重市场规律,合理竞争,意识到合作共赢才是最佳方案。另外,还要加强投资方的社会意识,企业不光是以盈利为目的,还要有社会责任感,懂得回馈社会,要考虑公众的利益。通过教育的方式,使招投标双方能够转变原有的逐利观念,当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不合理投标现象,能够协商解决,发挥其自主性,规范市场行为,切实践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建筑业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共同推动建筑业长久健康的发展。

结束语: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招投标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会直接影响到后续工程实施的质量,而不合理低价投标有违市场公平性原则,我们必须要加以重视,采用相应的措施来杜绝此现象的发生,完善招投标的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加强思想教育,依靠专业造价咨询机构等方式来充分的保证招投标环节的公正、透明。

参考文献:

[1]陈冬冬.建筑工程中不合理低价投标的对策[J].建材与装饰,2017(07):165-166.

[2]曾毅.试析招投标中不合理低价中标问题及对策[J].神州,2017(16):251-251.

[3]张文杰.建筑工程招投标中控制工程造价的措施分析[J].智能城市,2017(10):91-91.

[4]侯炜.探讨低价中标在建筑工程中的合理应用[J].四川水泥,2017(10):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