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颈微小浸润性鳞状细胞癌12例临床病理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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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颈微小浸润性鳞状细胞癌12例临床病理分析

樊达维

樊达维(本溪市中心医院病理科110700)

【摘要】目的探讨子宫颈微小浸润性鳞状细胞癌患者的病理诊断及临床特点。方法回顾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本溪市中心医院诊断的12例子宫颈微小浸润性鳞状细胞癌病例(国际妇产联盟FIGO标准)总结其诊断方法及临床转归。结果12例中4例行子宫颈锥切术,8例行子宫全切术,术后随诊一年至两年,11例未见复发,1例行子宫颈锥切术病例3个月后复发,行子宫广泛切除,术后未见转移。结论尽管子宫颈微小浸润性鳞状细胞癌的诊断标准尚不统一,但患者复发及转移率很低,子宫全切术可达到很好的治愈效果,详尽的病理报告对患者治疗方式的选择和预后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子宫颈微小浸润性鳞状细胞癌复发

【中图分类号】R73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3)48-0279-01

1材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12例患者年龄28-53岁,平均41.1岁,临床表现阴道分泌物增多或接触性出血。

1.2方法送检标本4%中性甲醛固定,石蜡连续制片,HE染色,光镜观察。诊断标准采用国际妇产联盟(FIGO)ⅠA1期肿瘤标准:浸润深度≤3mm,宽度≤7mm。术后随访观察。

2结果

12例中4例行子宫颈锥切术,8例行子宫全切术,术后随诊一年至两年,11例未见复发,1例行子宫颈锥切术病例3个月后复发,当时锥切标本中肿瘤距切缘2.5mm,可能存在残余病变,复发后即行子宫广泛切除,术后未见转移。

3结论

尽管子宫颈微小浸润性鳞状细胞癌的诊断标准尚不统一,但患者复发及转移率很低,子宫全切术可达到很好的治愈效果,详尽的病理报告对患者治疗方式的选择和预后有重要作用。

4讨论

4.1子宫颈微小浸润性鳞状细胞癌的诊断标准[1]分别有国际妇产联盟(FIGO)和妇科肿瘤医师学会两个标准(尽管前者未明确提出微小浸润性鳞状细胞癌的名称):前者为浸润灶深度≤3mm,宽度≤7mm,无论是否有脉管受累;后者为浸润深度≤3mm,宽度无限制,但明确不能有脉管受累及融合性浸润,因为二者的不统一,部分病理医师建议使用“浅表浸润性鳞癌”或“鳞癌伴表浅浸润”加上标注浸润深度(mm)来报告这一病变。笔者认为采用哪种诊断标准,主要取决于临床与病理医师的合作与交流,病理医师应给出尽可能详尽的报告,包括浸润深度、单灶或多灶病灶宽度、最大病灶宽度、宫颈内外及深部切缘情况,由临床医师及患者共同决定治疗方案。有研究表明,锥切标本切缘阴性患者,行子宫全切术后有3%阳性可能,本组中复发病例即为1例(占8.3%)。

4.2微小浸润灶的确认在出现广泛鳞状上皮高级别病变时要注意寻找微小浸润灶,其特点包括芽状或迷芽状突破基底膜的细胞团,胞质较上皮内瘤变细胞嗜酸性红染,周围间质淋巴细胞增生,有时呈肉芽状,反映机体对浸润病变的免疫反应。

4.3微小浸润灶的鉴别诊断[2]包括宫颈上皮内瘤变(CIN)基底因炎性反应而边界模糊、活检后鳞状上皮移位、CIN累腺斜切假象等。

4.4需注意的几个问题1,锥切标本边缘必须标记,以便镜下识别。2,病变深度的测量从邻近上皮内瘤变基底层开始。3,如浸润灶为融合浸润(“舌状浸润”),要在报告中注明,其预后可能不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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