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家禽及其制品进口途径被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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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2003年12月17日通报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后,为防止该病传人我国及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规定,发布第323号公告,宣布自2003年12月22日起禁止进口韩国家禽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