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田村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实践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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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新田村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实践探讨

郭伟明

郭伟明

韶关市城乡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广东韶关512000

【摘要】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华夏历史文化,随着时间的变迁和现代文明的发展,逐渐被遗忘和破坏,据统计每年我国有许多的古村古迹被破坏。近年来历史文化已经被列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国家高度的关注和重视,已经成为文明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本文以新田历史文化村为例,阐述了新田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

【关键词】历史文化;人文地理;历史背景;保护策略

1.人文地理概况

新田村位于乌迳镇的中心地带,浈江河畔,沿省道S342线往东至乌迳镇镇政府仅1公里。新田全村地域跨浈江两岸,共有土地面积约4.8平方公,其中耕地面积2930亩。因为位于南雄始兴盆地,新田村地形较平坦,耕地面积较多。加上地处岭南,气候温宜人,年平均气温21.5℃左右,所以新田村种植业有悠久的历史。村庄主要明清建筑群集中部分,即本次保护规划区范围位于浈江河南岸,东、北、西三面被浈江环抱。

五朝古村、风水意象

2.历史文化背景——秦汉珠玑巷、南雄第一村

粤北地区在古代岭南的开发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略定岭南,北方汉族就开始有组织的地从黄河、长江流域迁徙岭南,和越人杂居。此后,这种迁徙过程一直没有间断过,其中大规模的迁徙主要有四个时期:东汉后期、晋室南渡和南朝初期、唐代安史之乱以及北宋靖康年间,中原一带战乱频繁、灾害不断,北方人民纷纷南逃,避祸岭南,首先就在粤北落籍。

3.街巷及空间节点

新田村的整体布局较为自由,因此街巷的走向、形态并没有太多的规律性和礼法限制。村内最主要的街巷从奎壁门楼开始,大体由南往北几乎贯穿整个村庄,收于魁阁,形成主轴线。另一条横向轴线,以村西门“文明”门楼为起点,收于郎官第、作逑堂,大致上串联了爱敬堂、叙伦堂等几座最重要的祠堂。新田村街巷在主要建筑入口、村庄几处重要的出口附近以及重要的街巷交汇点,通常会形成小块空地,经常建有阁楼或门楼、牌楼等,使空间上富于变化,景观精巧生动,现存较完整的有南门广场、文明门楼、奎壁门楼等。

4.保护策略与措施

4.1规划总思路

4.1.1抢救性保护濒危的珍贵历史遗存

当前新田村的现状并不容乐观,许多具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年久失修,日益残破,部分建筑的主体结构都已严重受损,时刻面临坍塌的危险。而村内新建建筑无序乱建,风格与古村格格不入。规划首要任务就是根据新田村历史文化遗存的现状,严格划定古村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并对重要历史建筑采取针对性的保护与整治措施。

4.1.2保护珍贵历史遗存的同时,发展村庄经济

引导新建筑的建筑适当远离历史古村保护区,并自发积聚资金,为古村保留一定的活力与人气,以利于继承与发扬新田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

4.1.3发展旅游,引导正确的发展方向

展示原历史风貌的真实行为第一位的,适量在原有建筑上修缮引入部分的商业则是必要的,利用新田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观光体验和相关商业很有前景。

4.2规划保护分区

在本次规划中,将新田村的保护范围划分为三个层次: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

4.2.1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

是指历史建筑集中的核心地带,本次规划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面积为49000平方米。对于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具体做到如下:

1.)古村落应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道路和地面铺装应逐渐恢复传统特色,采用条石或卵石铺砌;原有电线杆、有线电视天线等有碍观瞻之物应逐步转入地下或移位。

2)对规划确定的现存较好的祠堂、传统民居等建筑,应加以保护和维护,并保持原有空间形式及建筑格局。对规划确定保护,现用于牛栏、杂物堆放等功能的历史建筑,要逐步清理恢复原貌,并加以修缮,古井、古树及反映居民生活之特色庭院、应予以保留并清理恢复,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筑质量较差的现代建筑应予以改造或拆除。

3)保护区内需要维修或恢复建筑的门、窗、墙体、屋顶等形式应符合风貌要求,采用坡屋顶青砖灰瓦形式,并和周围建筑协调,建筑门、窗、墙体、屋顶及其它细部必须严格按规划管理确定的新田传统民居特色细部做法执行。

4)市政设施小品如路灯、果皮箱、公用电话、邮筒、指示标牌等的形式、色彩、风格应与古村风貌相统一,不宜采用现代城市做法。各种市政小品的设计和布置应有利于功能的发挥,做到功能与形式的统一。

4.2.2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是外围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紧密相关的区域,新田圩建筑范围全部划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面积为29300平方米。对于建设控制地带,具体做到如下:

1)区内建筑质量较差的旧建筑应逐步拆除,拆除后的用地应尽量用于绿化和广场。确属规划需要新建的建筑,形式以坡屋顶为主,体量宜小不宜大,色彩以黑、白、青为主色调,最大建筑高度为2层。

2)该范围内各种修建性活动应在规划、文物管理部门指导并同意下进行,其建筑内容应根据文物保护要求进行,建筑功能应以居住与公共服务建筑为主。

4.2.3环境协调区

环境协调区的范围基本以规划环村公路为界,第一是为古村保护确立一个相对完整的区域,第二考虑为规划管理方便,确定明确有效的界限。本次规划环境协调区面积为188300平方米。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新田村历史风貌地完整性,根据新田村四个方向的不同情况,划分出环境协调区。

在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或更新改造建筑,必须服从“体量小、色调淡雅,不高,不洋、不密、多留绿化带”的原则。其建筑形式要求不破坏古村风貌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对整个环境协调区,新建筑应鼓励低层,原则上不得超过3层。建筑高度应严格按照“高度控制规划图”执行。

5.保护与开发引导模式

新田村的保护应该应该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具体要做到如下:

5.1应当建立与旅游发展的相应管理机构。

由政府进行统筹保护、开发、规划和建设。以公益为主,由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保护与监督,二的旅游开发以经营管理为主,则由企业负责。政府的责任在于保护与修缮历史建筑、遗迹及他们所处的环境,完善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建设,监督企业、私人业主的经营行为,保障原有村民和一般旅游者的利益不受损害;公司的责任在于发展历史文化旅游,美化村落整体环境。

5.2对保护建筑进行分层次维修和保护。

可根据建筑的毁坏程度分为濒危建筑、特色建筑、一般建筑三种,分层次进行保护。特色建筑和特色濒危建筑应由政府统一进行修缮,其他建筑可由企业或私人进行修缮,修缮投入作为旅游投入一定时期内的股份,参与收益分红来逐步偿还。

5.3必须明确历史建筑和遗迹的产权关系。

现有建筑按产权分为村民私有房产、政府房产和企业房产三大类。历史文化核心保护区内原则由政府与企业共同进行征收,重点历史保护建筑应由政府收回。难以实施收购的可允许私人对房产按原历史风貌进行修缮和经营,但必须遵守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和规定。

重点历史保护建筑的由政府或政府允许的单位进行投资修缮,修缮后可允许游人参观;企业房产由企业严格按照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进行修缮,一般建筑修缮后可作为经营用房,收益企业所有。

5.4建立多层次的筹款渠道。

建立低息贷款、公积金、政府统筹、政府补贴、维修公共基金等多渠道资金来源体系,也可出让部分历史建筑的维修权,修缮资金参股企业的经营。

6.结语

总之,村落的历史文化保护与更新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涉及的方方面面,规划设计过程中要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来研究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问题,拓展新技术的运用、规划与管理的技能,可再生更新能源与村落、经济和建成环境的综合评价,最终实现对历史文化名村和建筑历史遗产的有效保护与传承。

参考文献:

[1]李欣,单鹏飞.传统村落空间形态的保护与延续[J].小城镇建设,2011(03)

[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