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执法队伍建设及规范执法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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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执法队伍建设及规范执法思考

张旭峰张晓松李鹏

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河北石家庄050002

摘要:水政执法在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是关键的纽带作用,水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强化更是提升水利工作的核心内容。水政执法工作在进行时应当遵循相应的原则和方式,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明确和理清水利工作中法律与权力、感情、语言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进行水利工作,不断维护水法在水利部门工作中的权威性,具体的水政执法工作可以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规范执法两个方面展开。

关键词:水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

引言

当前我国既处于水利大建设、大发展的高峰时期,又处于涉水利益关系复杂、水事矛盾增多且凸显的时期,必须运用法律的手段,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涉水行为,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监督和保护公共权益,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强化水行政执法,维护良好水事秩序,让水利社会管理走上法治轨道。

1水政执法目前存在的问题

1.1水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我国的水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水政执法人员首先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如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水法等。然后水政执法人员也要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即提高自身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对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且杜绝贪污腐败现象。除此之外,水政执法人员既要加强执法力度,态度也不能过于强硬蛮横,要做到亲民近民,赢得所在地区人们的信任,树立好的执法形象。然而目前的水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要求的相差很远,有待提高。有的水政执法人员滥用权力,接受贿赂,腐败现象。更常见的是,执法人员态度不好,民众抱怨。使得水政执法队伍在民众心中形象大跌。

1.2水政执法队伍的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水政执法队伍内部制度还很不完善,各部门在职能分配上还不明确,水利部门在各方面的执法工作方面缺少统筹的安排,执法工作的各部门各自为政,各行其是,遇到问题时反而相互推脱,还怕承担责任,甚至有的部门因为还怕承担责任而放弃执法权力,在执法时草草了事,能管而不管,管了却不能做到严管,从而使政府部门的形象受到很大的损害。

1.3水政执法部门硬件设施不够齐全

执法人员在正常执法时应当配备多种执法设备,缺少相应的执法设备就会在开展执法工作时缺少足够的执法能力,机动性比较差,信息获取也不够及时,从而缺少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

2.1培养执法队伍素质,优化执法效率

培养和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够对水利执法效率的不断优化和提升产生积极的影响作用,在具体的培养水利执法队伍建设工作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第一,要不断加强水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水政执法工作人员能够在执法工作上更加严肃、坚定、公正,以此获得群众的理解支持以及水利管理工作的高效顺利开展。第二,要不断加强对水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水利执法部门要定期向水政监督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为水政监督人员工作素质素养的提升创造条件,促使水政监督人员能够更加高效地完成工作、履行职能,推动水政执法工作的进行。第三,要建立健全水政执法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执法人员的工作,明确水政执法人员的职、权、责,将执法人员的法定权力进行更加细化的规定,用更加完善的制度来促进执法队伍素质的提升和提高,进一步优化水政执法效率。

2.2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执法水平

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即是提升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水平,并以此提升水政执法队伍能力,推动水利执法工作的有效提升。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第一,要注重水政执法人员在执法秩序的维护方面的能力,水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在实质上即是充分运用水法律赋予的权利以及规定的相关事项来进行水利工作秩序的维护。因此水政执法人员应该具有责任感以及做好执法工作的紧迫意识,正确运用和理解法律,保护群众的法定权益,保证执法公正。第二,要提高水政执法人员适用、运用法律的能力。执法人员是根据水法律的规定来进行执法工作,因此,要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应该从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的理解与适用入手,保证水政执法人员能够在案情事实与法律法规之间进行公平的权衡与判断,充分发挥出法律法规在水利工作中的意义和价值。

2.3健全制度建设,规范水政执法部门行为

健全制度建设,关键是要落实相关责任,水利公司应当将任务和职能划分给相应的部门,使其职能和责任明确化,从而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有效确定责任所在,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同时,还要建立起完善的奖惩制度和业绩考核制度,对于执法人员不合法的行为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于执法优秀的执法人员要及时表扬,给予适当的奖励。这样才能有效约束执法人员的行为,避免其无作为的执法行为,形成良性竞争。

3严格水政执法规范建设

3.1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严格执法检查

水政执法工作要做到更加规范化的建设不仅要从执法层面进行开展,更要强调监督和检查在水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要不断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严格化对于执法队伍和执法工作的检查和考察。因此相关部门应该根据该地区在水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具体的实际情况入手,严格按照水法律以及该地区对于执法监督的相关规定,制定出适合本区域的水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并在此基础上,严格加强对于水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考察,不断发现相关工作人员和部门在水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列明措施,明确整改的方向和方式,促进水政执法更加严格、高效地进行。

3.2明确执法职责范围,提高执法效能

随着水利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发展,水政执法的职责范围也在逐步扩大,并且所涉及的项目和领域也在逐步增加,使水政执法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和复杂。因此,在此情况之下,需要水政执法相关部门切合根据现实需要,把握好水政执法发展的方向以及对于水政执法的要求,科学、合理的确立市政执法应该要涉及的领域和范围,明确水政执法的职责范围,并且通过网络、文件等形式向各部门进行公开和公示。通过对水政执法职责范围的明确,有效促进执法人员能够规范其执法行为,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因为职责权限产生的矛盾与纠纷,充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提升执法工作的效能和效率。

3.3要强化部门协调,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

水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法制、法院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必要时可以主动协调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公安驻水利分局或治安办,对违法行为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法。对阻扰执法行为、情节恶劣的,申请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重大水事案件的查处,威慑犯罪分子,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执法,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结语

在水利工作的发展进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与不足,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应当勇于发现其中的问题,并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善。水政执法工作的提升需要以法律法规为核心和指导,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执法工作的开展,不断明确执法人员以及执法部门的工作权限,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为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创造有序、公正、稳定的工作环境,逐步推动我国水利建设工作水平的提高与发展。

参考文献:

[1]闫之翔.浅谈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策略[J].科技经济导刊,2016(3):67.

[2]杨宗仁,岳军威,赵德宏.关于水行政执法规范与技巧的探讨[J].水利发展研究,20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