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产品市场供给模式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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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产品市场供给模式研究

罗国源

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市场供给模式创新途径

一、引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我国农业取得了巨大发展,但是,农村公共产品则相对滞后,存在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供给主体单一、利用效率低等问题。农村公共产品匮乏直接影响了我国农业进一步发展,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瓶颈。部分学者认为,在集体经济体制下,集体在按工分给社员分配收入之前,就已扣除了农村公共产品的建设资金,另外,集体可以动用大量劳动力投入农村公共产品建设中,因此,农村公共产品能够得到有效的供给。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代替集体经济制度后,集体组织直接支配大量资源的权利已不复存在,集体作为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功能随之弱化,而其他供给主体还未发挥作用,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本文试图分析,在家庭承包责任制下,市场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可能性,及影响市场供给效率的关键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市场供给的各种创新的可能性和途径。为解决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作一些有益探索。

二、农村公共产品

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的定义,纯粹的公共产品或劳务,即每个人消费这种产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产品或劳务的减少。公共产品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是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或服务。第一、非竞争性,是说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任何单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使其他人对该产品的消费减少。第二、非排他性,是说当个人消费公共产品时,无法将没有付费的人排除在外,消费的非排他性的成本主要是由于技术上的不可排他性或者由于排他的成本过高导致排他的结果将得不偿失。然而,萨缪尔森所说的纯公共产品实现中数量很少,大量公共产品是以非完全竞争性和非完全排他性为特征的准公共产品存在。

按公共产品是否同时具有消费的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划分,分为农村纯公共产品和农村准公共产品两种:一是农村纯公共产品,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如环境治理、生态保护、民兵、计划生育、社会福利基础、行政服务、治安等。二是农村准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之一。如饮水、文化设施、广播电视、用电、通信、卫生防疫等。按农村公共产品效益覆盖的大小,又可将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地方性公共产品。按农村公共产品的功能分,可分为公共安全产品、公共生活服务产品、公共生产服务产品、管理服务产品和社会发展产品五大类。

三、市场供给模式分析

从穆勒、庇古到萨缪尔森,正统经济学家都认为公共产品应该由政府供给。穆勒在《政治经济学原理》分析,“为了航行的安全而建造和维护灯塔,设立航海标志是政府的一项适当职责,因为对海上那些从灯塔的指导中获利益的船只进行收费是不可能的,所以没有人会处于私人利润的动机去建造灯塔,除非他能获得政府的强制抽税的保障和补偿。”萨缪尔森在《经济学原理》里写道,“由于私人不能向每一个使用者收费,私人出于利润的动机而建造灯塔是不可能的,这种任务自然地一定要由政府完成”。

萨缪尔森等经济学家认为,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或者排他成本过高,收费存在困难,因此,私人不会出于利润动机供给公共产品。即使收费存在可能性,由于公共产品非竞争性的存在,一个人消费公共产品并不减少另外的人对该公共产品的消费数量,如果公共产品以私人收费的方式供给的话,则会造成公共产品效率损失。因此,公共产品应该由政府供给。

政府替代市场供给公共产品,运用政府强制征税方式取代付费使用的市场交易方式,避免了市场交易成本,尤其是费用昂贵的排他性成本。但是,政府供给公共产品同样存在成本。首先,在政府免费提供公共产品的模式下,会造成公共产品过度使用,降低了公共产品的使用效率,构成了拥挤成本,例如,桥梁由政府免费供给,可能会出现过桥人数过多造成拥挤甚至坍塌的问题;公共牧场由政府供给就会存在“公共地的悲剧”。另外,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过程中,存在组织成本,如政府机构运行成本。

因此,本文认为,农村公共产品不必然由政府或者市场供给。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取决于各种供给模式的供给成本,如果政府供给成本小于市场供给成本,则由政府供给,反之则由市场供给。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成本(G)包括:生产成本(P)、政府组织成本(S)、拥挤成本(R),则G=P+G+R。

市场供给成本(M)包括:生产成本(P)、市场交易成本(T)、效率损失成本(N),则M=P+T+N。市场供给农村公共产品存在市场交易费用(T),排他费用是交易费用的重要部分。另外,非竞争性意味着增加一个人消费所引起的边际成本为零,按照边际成本定价原则,不应该对这一产品的消费收费,如果由市场来供给公共产品,就会阻碍人们充分利用公共产品,会产生公共产品的闲置现象,这是一种效率损失,效率损失是一种社会成本,本文称之为效率损失成本(N)。

无论政府供给模式还是市场供给模式,公共产品的生产成本(P)都是一样的,包括原材料、人工费用等支出。所以当S+R>T+N,则选择市场供给模式,因为,此时市场供给成本小于政府供给成本。反之则选择政府供给模式。

市场供给效率取决于市场交易成本和效率损失成本。排他成本是市场交易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公共产品的排他性对供给模式有着重要的影响。对于排他成本较低的准公共产品,如电力、煤气、教育、医疗等,受益主体明确,消费者个人所获得的利益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可计量的,市场供给有了定价的基础,将消费者所获利益与所付费用联系起来,体现了市场原则,市场提供公共产品有了可能。效率损失成本的大小取决于市场供给主体的定价策略,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时,社会福利可能未达到最大化,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政策措施干预农村公共产品的价格,在维持企业正常利润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农民的需求,把效率损失成本降到最低。

四、市场供给模式创新

根据上文的分析可知,农村公共产品市场供给的条件是市场供给成本小于政府供给成本。因此,明确市场供给范围、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政府鼓励与监管是拓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渠道,扩大市场供给范围的重要途径。

第一、区分性质,明确市场供给范围

农村公共品复杂多样,既有纯公共产品,又有准公共产品。对于农村的纯公共产品,如环境保护、大型骨干水利工程、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全国性的农业病虫害防治,由于其受益范围广,外部性大,存在非排他性特征,市场交易成本巨大,该类农村公共产品不适应市场供给模式,应该由政府统筹安排;对于排他成本较低的产品,如小型水利设施、医疗卫生等,可以通过市场供给。

第二、明晰产权,降低交易成本

根据科斯的解释.交易费用是运用市场价格机制的成本。威廉姆森将变易费用分为事前的交易费用和事后的交易费用,他认为,由于未来存在不确定性,因而需要事先规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在明确这些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过程中是要花费代价的,这种代价的大小与某种产权结构的初始清晰度有关。根据交易费用理论,对公共产品的供给进行分析,公共产品市场供给过程中交易费用有:(1)搜寻信息的费用。即供给者为了获取消费者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了解公共产品特性、所需成本等信息所花费的成本。(2)谈判、签订契约、规定交易双方权利和责任的费用。(3)履行契约,收回成本的费用。(4)排他费用,即阻止不付费者对公共产品消费所发生的费用。(5)监督供给者按所签订的契约供给公共产品所发生的费用。(6)避免消费者退出契约所发生的费用(王磊,2007)。产权是影响市场交易费用的重要因素,从市场需求机制看,市场经济的背后是产权的运行,是个人利益的追求和实现,明晰农村公共产品产权,有利于市场交易费用降低,使得市场供给模式成为可能性。

第三、发展农村经济组织

人民公社时期,在经济极为困难的情况,农村公共产品建设却得到了较好的保障。部分学者认为,集体在按工分给社员分配收入之前,就已扣除了农村公共产品的建设资金,另外,集体可以动用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投入农村公共产品的建设中,因此,农村公共产品能够得到有效的供给。但笔者认为还有另外原因,在人民公社时期,农业生产高度组织化,使得农民的生产目标高度一致,对农村公共产品有着相同的需求,调动了农民建设农村公共产品的积极性,降低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的协调成本。实施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户对农村公共产品需求产生了差异,并且,农村成了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农民协商成本巨大,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出现困难。

在家庭承包责任制下,应该积极探索各种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如“公司+农户”型、“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农户”型、“专业批发市场+农户”型。农村经济组织可以在保持农村各经济主体的灵活性和积极性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对农村公共产品需求的一致性,降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的市场交易成本。

第四、政府扶持,降低市场风险

对于有盈利能力的农村公共产品,应取消对私人资本进入的限制;对于那些盈利能力太低、私人不愿意投资的农村公共产品,政府可以提供优惠政策,吸引私人资本进入;界定农村公共产品产权,明确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市场供给能够得到合理的收益;通过建立健全多渠道的筹资机制,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包括民间投资、吸引外资、债券融资、产业投资基金等资金通过多种方式供给农村公共产品。

五、结论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存在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供给主体单一、利用效率低等问题。农村公共产品的严重匮乏直接影响了我国农业进一步发展,成为了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瓶颈。扩大供给渠道、建立多元化的供给体系是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不足的重要途径。本文分析了市场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可能性和影响因素,并探讨了市场供给的各种创新途径,包括:区分性质、明确市场供给范围;明晰产权、降低交易成本;发展农村经济组织;政府扶持、降低市场风险。

参考文献

[1]袁义才.公共经济学新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任勤.完善和创新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机制与决策机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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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威.农村公共产品供需机制变迁与新农村建设[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

[5]王磊,张军.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视角审视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J].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