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自治区园林城市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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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至2002年,全区各市、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可持续发展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大城市绿化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城市绿地迅速增长,绿化水平不断提高,市容市貌明显改善,涌现出一批园林城市。按照《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实施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