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将建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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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宣布,“十五”期间,我国将加快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形成集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劳务派遣、创业指导、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就业困难群体将得到公益性就业服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将根据政府促进就业、控制失业率的目标以及本地就业困难群体的状况,确定公共就业服务的任务和重点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