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建筑市场存在问题分析及发展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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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建筑市场存在问题分析及发展对策

杨杰,房勤英,张琳

杨杰①②YangJie;房勤英②FangQinying;张琳②ZhangLin

(①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天津300072;②山东建筑大学,济南250014)

摘要:在经济多变形势下,当前建筑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与变化,主要体现在市场竞争加剧、垫资施工愈演愈烈、工程款既拖又欠、中介机构处事不公等方面。为了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文章提出了创新企业资质管理,调整产业结构、规范项目法人行为、治理拖欠工程款、深化建筑市场监管等客观、理性的发展对策与建议,以便真正发挥建筑业在保增长、拉内需、促就业的作用。

关键词:建筑业;建筑市场;结构调整;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5-0140-02

0引言

肆虐全球的金融危机发源于美国的房地产次级贷款市场,再一次证明了市场失灵的严重后果,空前的危机不仅对我国诸多行业造成了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最为严重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了难得的转型机遇和创新动力。不管当前经济形势的如何多变,建筑行业的调整与转型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要保持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平稳发展,需要进一步对建筑业进行审视与分析,提出新的发展对策,真正发挥建筑业在扩大内需、调整结构、保证增长中的积极作用。

1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增长,建筑市场也处于高速发展的状态,同时,建筑市场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当前经济形势多变,建筑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加剧了原先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并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1.1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竞争加剧金融危机发生后,对建筑市场的投资产生了较大影响,特别是房地产业受到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由于资金困扰,许多项目被迫停工半停工,新的项目急剧减少。对于我国的建筑企业来说,活源减少无疑是最大的冲击。如某省会城市等级建筑企业以达到1000多家,建筑市场只要发布工程招标公告,就有几十甚至上百家建筑企业投标,竞争愈来愈激烈。

1.2工程项目垫资施工已成普遍现象建设领域垫资施工已成业内“潜规则”,几乎没有不垫资的工程项目,并且建设单位要求垫资施工的程度越来越高。前几年一般垫资到工程进度达到基础正负零的水平,现在则增加到建筑主体封顶甚至更多。大量流动资金被工程项目长期占用,建筑企业生存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

1.3业主肢解分包工程严重多数情况下,建设单位将土石方、降水、支护、防水、防护、精装修、门窗、电气、通讯、空调、幕墙、电梯、智能化、消防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肢解分包,总承包企业只负责主体结构施工,利润空间被大大压缩;另一方面,还要担负分包施工的工期、质量、安全等一系列责任。总包管理费率已降到1%~2%之间,远低于国家规定的5%的水平。此外,肢解工程后分包队伍能力无法保障,一旦出现工期拖延和质量问题,总包企业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成本很高。如某施工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仅楼梯工程就被业主肢解分包给4家企业,而在装饰阶段,整个工地有40多家分包企业,总包企业协调管理的难度可想而知。

1.4工程款拖欠严重绝大部分的施工企业认为,拖欠工程款对建筑企业的生存造成了严重影响,是企业面临的较大困难。当前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十分普遍,在一些不讲究社会信誉的开发商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政府要求对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在三天之内解决,而建设单位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问题的解决却遥遥无期。工程款拖欠时间一般在一年到五年,许多项目工程款已形成坏死帐。此外,部分建设单位以物抵款,将一些物品以原值或高于原价值的价格抵给施工单位,变相克扣施工单位的应得款项。经调查分析,大部分企业的债权及未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占企业资产的40%左右,完全收回项目的工程款的预计期限大都在5年左右。

1.5建筑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不规范建筑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招标代理及工程审计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转嫁费用。招投标环节发生的费用应该由委托方承担,而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代理机构直接从施工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二是评标办法不合理。当前的评标办法鼓励低价中标,评标时一般对投标价为平均报价97%或95%的企业加分,而对报价高于平均报价的企业一律减分,导致建筑企业竞相压价。三是违规签订阴阳合同以应付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四是在发放招标文件之前就收取大量投标保证金,且不按期返还,占用了建筑企业大量的流动资金。五是在招标文件,尤其是工程量清单文件的编制中错项、漏项现象严重,且不允许调整,将损失强加给建筑企业;有的人缺乏专业知识,盲目满足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压缩合理工期、过高质量标准、高额罚款条件等违背法规、不符合实际的规定。还有的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将造价一次性包死,将量、价风险一并转给施工单位。工程审计主要是存在“审减不审加”的现象,审计周期长,迟迟不能决算,违反规定对工程进行重复审计等问题。

1.6行业自律方面的问题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商业贿赂现象尚未杜绝;对建筑企业和个人信用的资料收集与评价标准不统一、不公开,违反诚信的市场行为受不到应有的惩戒;利益驱动和建筑市场的混乱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治理。有的企业为扩大产值不惜亏本承揽工程,扰乱了整个市场的秩序。

2新形势下建筑业发展趋势

当前金融危机的发生增加了建筑业的风险,在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环境更为复杂多变的背景下,要正确认识未来建筑业的走势,促进建筑业的科学发展。在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建筑企业被推到了历史前台,国家的宏观调控选中了建筑业,将之作为国内经济的发动机之一。建筑业在承担稳定经济、拉动内需的历史重任的同时,也获得了时代赐予的新机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筑业必须走可持续的道路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建筑业必须实现以下几方面的转变:行业形象的转变,从脏乱、危险的行业向职业化、流水化的行业转变;行业性质的转变,从低技能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向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的行业转变;生产方式的转变,从以现场施工为主向以分散制造为主转变;行业组织结构的转变,从条块分割向集约化转变;降低生产成本途径的转变,从主要靠降低工人工资向靠提高生产率转变[1]。要想实现这些新的发展变化,行业发展的途径可以用九个R来概括:对行业发展模式的再思考(Rethinking)、再评价(Reevaluating)和再组合(Reengineering)[2];以人为本的3R承诺:尊重人才(Respect)、招聘人才(Recruit)和留住人才(Retain);资源利用方面的3R原则:减少使用(Reduce)、重复利用(Reuse)和循环使用(Recycle)。它们集中体现了建筑业在新时期面临各种挑战所做出的反应,不仅有理论层面的反思,而且有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上的创新与实践。这也是建筑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升级的根本要求。

3保持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对策与措施

3.1创新企业资质管理,调整产业结构当前的建筑市场格局可以描述为:处于强势地位的甲方、处于弱势地位的乙方和处事不公的中介机构。要想解决建筑市场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将以上三者为切入点。更应该看到不合理的产业结构是造成这一局面的首要原因。因此,要下大气力调整产业结构,是改善施工企业在建筑市场中的地位的根本出路[3]。通过创新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加大对重点企业资质扶持力度、从而形成一批综合实力强、资产规模大、社会信誉好的大型建筑企业或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同时,鼓励和支持骨干建筑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形成几家实力雄厚、人才密集、市场竞争力强、融资能力强,集科研、设计、开发、施工及多元化经营为一体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进一步培育发展一批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公司。积极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引导和支持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培育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重点发展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以及钢结构、电子工程、电信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专业企业,进一步提高专业企业在全行业中的比重。大力发展劳务企业。鼓励无建制的劳务群体向有建制的企业转化,支持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企业转为劳务企业,积极促进劳务企业与大型总承包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加快建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推动劳务企业规范化发展。总之,通过企业资质管理创新,形成健全、完善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最终形成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众多专业分包企业为基础,劳务分包企业为依托的大中小企业比例适中的产业组织体系,从源头上减轻建筑企业过度竞争和恶性竞争。

3.2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行为一是严格审查建设单位的发包条件,尤其是资金到位的情况,以防止违法建设和不讲信用恶意拖欠工程款;对于房地产项目,在房地产商预售之后对其预售款使用进行监督,确保其首先支付工程款(人工费)。二是加大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力度,对于工期不合理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不予批准;对于不落实节能、降耗规定的施工合同不予批准。三是建立相关专业分包领域的招投标市场,限制建设单位肢解分包的程度。四是建立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通常是发包方将不低于工程造价25~50%的资金存入银行监管的账户,监管银行出具《建设资金到位证明》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办理招投标、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文件。这是一个解决拖欠工程款,落实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的办法。

3.3加大治理拖欠工程款力度由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目前已基本得到解决。当前,清理重点应放在建设单位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问题上。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各级政府应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带头还欠。特别是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制定相应措施督促开发商不拖欠,真正使建筑企业可持续发展。

3.4加强对中介机构管理首先要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审计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强中介机构的资质年审、持证上岗检查、特别是诚信审核;合理确定中介机构的取费标准,使其责任与利润对等,缓解中介机构的过度竞争。其次是明确招标代理费、工程审计费、监理费用按国家规定由业主负担,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嫁给建筑企业。三是出台招标文件的标准或范本,对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剔除明显有失公允的条款和规定。四是规范招投标过程,改进评标办法,避免低价中标,不允许恶意压价。

3.5规范税费及保证金缴纳,减轻企业负担首先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多头收费的问题。除国家和地方政府明确规定的收费外,其他任何部门不得巧立名目向企业收费和摊派。其次是规范“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对各种保证金进行全面清理,明确交纳的标准、方式和退还时间。

3.6深化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工程项目招投标是建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的招投标是形成有序建筑市场的源头和保证。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结合各地实际,修订、完善招标文件,尽快出台适应各地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加快推进电子辅助评标和网上评标,加强评标专家的准入清出管理和动态考核,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进一步推进工程招投标运作程序制度化,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建立全面、公正、及时、系统的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交易程序,健全监督机制,形成良好建筑交易市场氛围。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突出重点,分类监管,加强对建筑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的监督管理。深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模式改革,强化对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相关责任单位的监督。规范施工现场总分包行为,明确总分包企业质量与安全责任。完善质量与安全事故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遏制、减少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大工程造价的管理力度。一是明确定额的严肃性,约束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定额。二是及时调整定额中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如主要材料的价格、人工费,至少每年调整一次价目表,并制定政策给材料价格规定浮动的风险范围。三是加快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建设,及时统计并发布各类施工企业的社会平均成本、工程造价指数及价格信息,建立健全人工工资定额、消耗标准、工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市场计价行为,实施竣工结算备案制度,强化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管理。

3.7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行业诚信水平①要坚持建筑业主管部门启动、市场运作、权威发布、信息共享的建筑市场诚信建设基本原则,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按照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失信必惩、保障有力的原则,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诚信环境。②要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信息平台,并逐步与其他地区信息平台相衔接,实现信息互通、互用和互认。③要确立、完善并运行对建筑市场主体各方的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完善对失信行为的举报管理、跟踪和警示制度。通过信用档案的记载和查阅可以较为便捷地获知企业的信用等级状况,以保护交易利益。④要建立起有力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制定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诚信标准,实行建筑施工企业信用手册,以法律规范约束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各类企业和执业人员),以促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信用荣誉。⑤要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行为的动态信用监管,严肃查处违背诚信原则、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重点打击商业贿赂,从源头上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和反腐败机制。

4结语

要保持建筑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仅仅依靠市场(看不见的手)是不够的,有时需要政府(看得见的手)以及行业协会(第三只手)的共同作用。笔者建议,行业要实现科学发展需要发挥好强有力的手(政府)和第三只手(协会)的重要作用。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为企业服务的理念,通过完善的管理体制机制,把政府监管的重点放在制度建设上;要加大动态管理,对建设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做到及时应变,维护市场和谐。在新形势下,行业协会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行业协会要为“走出去”的企业牵线搭桥,完善相关制度;要在行业中建立良好的自律机制,避免本地市场的无序竞争;还要定期组织举办专家讲座、外出考察等活动,强化提供信息、咨询及相关服务的功能。此外,要加强对建筑业实现科学发展关键问题的研究,及时规范其不利于行业发展的行为。

参考文献:

[1]Ofori,G.(2002)Singapore’sconstruction:movingtowardsaknowledge-basedindustry,InternationalJournalofBuildingResearchandInformation,30(6):401-412.

[2]Winch,G.M.(2003)Modelsofmanufacturingandtheconstructionprocess:thegenesisofre-engineeringconstruction,InternationaljournalofBuildingResearchandInformation,31(2):107-118.

[3]刘倩,杨杰,沙凯逊.建筑企业的盈利能力调研与思考[J].建筑经济,2008,(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