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疼痛护理应用在骨伤患者中的疗效观察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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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疼痛护理应用在骨伤患者中的疗效观察

姚玉荣

(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中医医院云南玉溪651100)

【摘要】目的:观察术后疼痛护理在骨伤患者护理中取得的临床效果。方法:选择我院在2014年1月—2015年12月诊治的骨伤患者67例,患者均进行手术治疗,根据术后护理方法的不同将患者分为研究组34例和对照组患者33例,研究组患者术后进行疼痛护理,对照组患者进行常规术后护理,比较两组患者的护理效果。结果:干预组患者护理的总有效率为91.2%,对照组患者护理的总有效率为51.5%,研究组患者护理效果更好(P<0.05)。结论:在骨伤术后护理中,疼痛护理能够明显改善患者手术疼痛症状,患者对护理满意度高,临床护理意义积极。

【关键词】术后疼痛护理;骨伤;护理效果

【中图分类号】R47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6)32-0226-01

随着建筑行业、交通运输业的发展,骨伤患者在临床治疗中逐渐增多,需要进行手术治疗,术后疼痛是常见的并发症,不但给患者造成较大的痛苦,还会导致患者出现心率加快等不良反应,严重影响预后,因此在骨伤治疗中,对患者进行术后疼痛护理非常重要,根据患者术后疼痛的特点给予针对性的护理,缓解患者疼痛,进而提升术后治疗效果[1]。本文分析了术后疼痛护理在骨伤患者护理中发挥的效果,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在2014年1月—2015年12月收治的骨伤术后疼痛患者67例进行治疗分析,根据患者选择护理方法的不同将患者分为研究组34例和对照组33例。患者研究纳入标准:患者术后疼痛明显,带有焦虑、烦躁、心率加快等症状,部分患者带有恶心、受伤部位麻木等症状,根据患者主诉的疼痛部位来判定疼痛的位置,并且进行进一步的检查。患者自愿参与本次研究,签署研究知情书。研究组患者中男性18例,女性16例,患者的年龄在15~74岁之间,平均(42.6±1.4)岁;对照组患者中男性17例,女性16例,年龄在13~75岁之间,平均(45.9±1.2)岁,两组患者的年龄、性别等资料不具有统计学研究意义。

1.2护理方法

研究组患者进行术后疼痛护理,首先是患者的体位护理,为患者选择最舒适的体位,放松肌肉,抬高患肢,减少肿胀情况,骨伤手术后对患者体位要求非常高,但体位束缚会给患者带来疼痛,因此需要定期为患者按摩,放松肌肉。其二是饮食护理,患者由于疼痛影响食欲,身体营养状态较差,对于伤口愈合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加强营养供应,多食用蔬菜、鱼类、蛋类、乳制品等食物,必要时候进行静脉营养支持[2]。心理护理:患者的焦虑会加剧疼痛,因此要积极舒缓患者的紧张、焦虑情绪,避免术后情绪刺激。加强对患者的人文关怀,多与患者沟通和交流,减轻患者的心理压力。对于疼痛严重的患者可以采取止痛药治疗,但是要严格注意剂量,避免出现不良后果。最后是健康教育,术后疼痛是治疗不可避免的并发症,需要对患者进行正确的健康教育,让患者对术后疼痛有着更多的了解,提升对疼痛的耐受能力,进而配合术后疼痛护理。

对照组患者进行常规术后护理,保持病房的安静、整洁、舒适,保持患者心情舒畅,让患者家属多与患者沟通,缓解患者负面情绪和身体上的不适等,告知患者手术积极的治疗效果,稳定患者情绪。

1.3护理效果评价

观察患者疼痛缓解情况,显著:患者疼痛症状完全消失,可以正常生活;有效:患者的疼痛症状明显好转,可自理生活;无效:患者的疼痛症状没有好转或是加重。

1.4统计学方法

研究术后疼痛护理发挥的护理效果,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19.0进行分析和处理,计数资料用(n,%)表示,组间差异用卡方检验,当检验结果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从数据的统计上看,研究组患者的护理效果明显好于对照组,详细数据见表。

3.讨论

在骨伤手术治疗后对患者进行护理非常重要,不仅能够提升手术治疗效果,还能够稳定患者情绪,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在骨伤术后患者的护理中,需要根据患者的年龄、身体素质等来分析患者对疼痛的耐受情况,从而制定术后护理方案,缓解术后疼痛情况[3]。从本次护理上看,采用术后疼痛护理能够明显改善患者的疼痛情况,提升预后,有着积极的临床护理效果。

4.结语

在骨伤患者术后进行疼痛护理可以改善患者的疼痛情况,促进康复,临床护理意义积极,可以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梁建萍,麦燕芬,李子珍,黄小云,盘海娟,陈建宁.针对性护理在骨伤患者术后疼痛护理中的效果观察[J].深圳中西医结合杂志,2015,25(11):177-178.

[2]李良登.探究术后疼痛护理对骨伤患者的影响[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5,15(75):19-20.

[3]李改云.护理干预对减轻外科患者术后疼痛的疗效观察[J].中国伤残医学,2014,22(7):23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