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仔细分析了正东唱片诉世纪悦博侵犯邻接权的一审、二审两份判决,并由此分析了网络著作权侵权认定的具体要件,仔细梳理了其中的各个逻辑环节,同时结合与美国著名Napster案件的比较,批评判决中逻辑不合理的地方,并对其中体现司法智慧的内容及其良性影响表示赞赏。
网络法律评论
2007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