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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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已经证明,法律产生的根源是一定历史时期的需求,主要是生产力发展的需求。而这种需求又体现为上层建筑对某种关系保护的需要。《经济法》也不例外,也是生产力发展到产物。自从1775年法国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在《自然法典》一书中首次使用“经济法”以来,各国都普通开展了对《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等基本理论问题仍是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本文按照历史前进的足迹,通过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四个发展阶段的分析来阐明《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