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体诗的格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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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诗词格律,亦即指;形式排偶与声调和谐的法则。对于旧体诗词的格律,目前似乎有两种不同的主张。一种主张严格遵守,一种主张不管平仄、音韵、对仗那一套,只要顺口就行。我则认为:既是作旧体诗词,就要符合一定的格律。比如说,只是七言、八句、押个韵脚,还不能算作「七律」。正如毛泽东同志在给陈毅同志一封信上说的:他认为陈毅同志的诗「于律诗稍有不合。因律诗要讲平仄,不讲平仄,即非律诗。」但是,另一方面,我认为:为了词不害意,也不一定完全拘泥于格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书画世界》 1997年4期
出版日期 1997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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