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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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内容摘要】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研究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的协调衔接,对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具有重大意义。在尊重检察监督和监察监督各自特点的基础上进行具体制度设计,方能实现二者职能的良好衔接。本文将梳理分析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存在的问题和需要细化的部分,进而提出对两机关办案衔接机制构建策略,以高效地实现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的职权配合。
作者 鞠蓉
出处 《教育学文摘》 2020年05期
出版日期 2020年06月1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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