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劳动合同制是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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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商品经济,需要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劳动管理制度。最近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等四项规定,是建国以来劳动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继续深入。这次劳动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要改变用行政手段分配和录用职工的办法,实行职工和企业互相选择、平等协商,通过劳动合同的形式,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来确定、调节企业与职工之问的劳动关系,实行劳动合同制。本文试就劳动合同制的客观依据及其认识问题作粗浅分析.(一)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1986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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