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决定权、比例原则与无被害人犯罪的除罪化——从“马尧海案”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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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尧海案"所引发的巨大争议,迫使我们重新审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聚众淫乱罪"。从刑法学角度,基于刑法的谦抑性,无被害人犯罪应当除罪化;从宪法学角度,公民享有自我决定权,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必须符合宪法意义上的比例原则。私密性的聚众淫乱行为如被入罪,即属于无被害人犯罪。这侵害了公民的自我决定权,亦不符合宪法意义上的比例原则。
作者 曹瑞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2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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