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政府力治乱收费费改税成为急中急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召开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明确指出:目前财税制度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费大于税。很多政府机关在国家规定以外征收各种费用,使老百姓负担不堪,民怨沸腾,对此必须整顿和改革。国家财政部长项怀诚也指出:费改税将是下一步财税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的确,近些年来,收费现象在我国十分普遍,使费多、费乱、费重,尤其是个体私营经济费大于税现象十分严重,据郑州市国税局的有关调查表明,许多专业批发市场和部分私营矿业的个体户,费税之比大多在2:1之上,费收的泛滥,不仅侵蚀税基,排斥税收,削弱税收职能和其宏观调控能力,而且导致分配主体的混乱,形成政府分配多元
简介:2003年11月4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5周年的日子。村民自治以及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经过多年的发育和实践,在逐步而又深刻地改变着中国农村的形态,用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副司长詹成付的话来说,“这个实践过程早已超出了单纯的村民自治,最主要的是对农民的思想启蒙,在农村引入了民主理念,在9亿农民中树起了一个大写的‘人’字。”然而,这一民主建设的进程正在进行之中。它在克服一个个传统体制固有的问题的同时,又不断地面对着“单兵突进”、配套改革还跟不上的新困惑。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5周年之际,我们编发了长期关注村民自治问题的山西省运城市民政局副局长魏荣汉先生的文章,希望能够引起人们对这个问题更多的关注和思考。